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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隨手一撕

  港臺歌壇喜歡跟歐美學,愛出EP。

  所謂EP,就是小專輯嘛,普遍三四首作品的樣子,也有人喜歡把一些探索性質、實驗性質的錄音版本放進去,但基本不算成品。

  絕大部分人做EP,究其本質,就是為了試探一下市場的反應,為接下來的新專輯選歌方向,又或個人音樂風格上的調整做準備。

  可惜大部頭的網絡小說沒法這么搞,要不然網文會減少90%的太監書。

  說白了都是為了掙錢恰飯,市場給面子、認賬買單,才有玩下去的意義。

  單就滾石這邊來說,蘇惠倫是最愛出EP的了!

  她一年正常兩到三張專輯,外加大概兩張的EP——她發EP甚至都發出規律來了,基本上就是一年一張粵語EP,再來一張英語EP。

  可惜,都不成。

  但她接著試,反正成本不算很大,也的確會有她的部分歌迷買單,一張EP大差不差也能賣個八千一萬張的,基本能保本了——EP這玩意兒,定價不可能做的太低,作品又少,正常歌迷普遍購買意愿不大。從投入產出比來說,唱片公司當然不愿意給你投入大成本搞宣發,所以基本上純粹靠個人知名度拉銷量。

  當然,EP里發過,口碑不錯的作品,很多人還會把它再收錄進接下來的某張專輯里就是了。所以說,實驗嘛!

  但陳舒華的意思說的很明白,老段覺得一張EP里本就塞進了三首主打歌級別的好作品,又有了一首本來只會被收錄進冷酷到底千萬慶功版里的禮物,這就四首了——哪首市場反響好,當然還可以收進隨后的專輯里,但一首可以,兩首也忍了,你總不能三首四首都塞進新專輯吧?

  不放,好歌浪費了,放,你猜買了EP的鐵桿歌迷會不會惡心?

  所以嘍,兩個思路,一是干脆出一張新歌加精選,從陳舒華過往的作品里,選兩三首大熱過的,再選幾首所謂“遺珠”,哎,這就湊夠一張了。

  但同樣有點埋沒了林見鹿給她做的那幾首歌。

  夏天的風被滾石內部的制作人和歌手們,集體認為是迄今為止華語歌壇除了林見鹿冷酷到底里的幾首之外,最出色最好聽的華語R&B。

  普遍認為那首歌有大火的可能。

  這世界那么多人被老李極度欣賞,被認為是絕對的上上之作,或許單靠它大紅不容易,但這首歌的底色,卻足以撐起一整張專輯的口碑了,甚至足夠讓一張中等質量的專輯,憑借這么一首歌,一下子就拔高一個維度。

  鬧哄哄跟上面兩首歌相比,顯得不是那么的華彩,但無論詞曲都溫暖潺湲——老牌的江湖人物,當然很明白,越是這樣子的歌,反倒越是容易被市場普遍接受,從而流行起來。它很容易形成傳聽、傳唱。

  所以嘍,這樣子的三首歌,不用試驗我們也都知道它們很屌,它們加一起,已經足夠撐起一張大專輯,且保證相當程度上的熱賣和暢銷了。

  非要把它們做成一張EP,又或搞個新歌加精選的,浪費掉嗎?

  湊一張大專輯吧!

  林見鹿無所謂,湊唄,你們隨便!

  但陳舒華卻一臉詫異,試試探探,“真的?你沒有意見?”

  林見鹿比她還詫異,“我為什么要有意見?”

  她抿嘴,笑了笑,目光不離林見鹿的眼睛,但話出口之前,卻還是猶豫了幾猶豫,“你跟其他人真是好不一樣!正常來講,像你這樣子的成就,無論是做歌手,還是做制作人,是很少會允許有人來插手你的作品的。”

  “哦…”

  懂了!

  到現在為止,陳舒華這張EP,基本上算是林見鹿徹底一手包辦的了。

  全部的詞曲創作,編曲,外加制作人。

  張愛嘉代表林見鹿跟滾石談下來的版稅分成,這張EP林見鹿個人要直接拿15%的,跟陳舒華這個歌手拿一樣——制作團隊的頂格分成。

  而僅僅只是半年之前,簽冷酷到底的制作人合同的時候,同樣是詞、曲、編曲、制作一人包辦,林見鹿只拿到了5%。

  那現在要是再補個六首到八首的其他作品進去,幾乎所有人都默認,會是其他的詞曲作者和制作人,從林見鹿這里占了大便宜!

  跟著人家林見鹿打造的作品一起大賣、分錢了嘛!

  當然,視乎其他作品的創作人、制作人、作品成色的不同,整張專輯的分成比例還有的談,除非是老李、老羅出手,否則的話,其他的人,哪怕是滾石內部的大牌制作人諸如陳晟、小蟲,也不會認為他們的一首歌應該跟林見鹿的一首歌拿一樣的價錢!然而,身為一個藝術家,還是林見鹿這樣的超新星藝術家,他會不會很在意他打造的作品的完整性?會不會很厭惡滾石這種純商業的做法?

  所以…怪不得老段這個老板來了好幾天,愣是從頭到尾只字不提,一幫人出去玩了,故意留下一個陳舒華,也要小心翼翼地跟自己商量,“那也不對呀!你商量就商量嘛,就幾句話,也不至于非得耽誤你去承德玩吧?”

  她臉色本就紅意未褪,頓時又添新媚,“你管我!”

  “嗨…”

  滋溜滋溜咂兩口茶,他干脆到旁邊的躺椅上躺下,“賺錢嘛!我無所謂你們決定怎么做的,分成要調整,你讓老段找張愛嘉再去談一下就好了。”

  陳舒華好久都沒說話。

  一直到林見鹿訝異地抬頭,看向她,她眸光瀲滟,“給我再寫首歌吧,可以合唱的那種,我想跟你合唱一首。”

  哎呦喂…

  真不錯,到底是年齡大幾歲,穩重,她居然憋到了現在才提。

  不過到底還是提了。

  迄今為止,她是第四個提出來想跟自己合唱的。

  第一個是梁泳琪,第二個是老王,第三個是蘇惠倫。

  林見鹿一個都還沒答應過呢!

  反正嘴上哈哈哈哈的,說以后有機會一定,但根本不動彈。

  他要真想合唱,腦子里合適的作品一大摞,哪至于猶豫。

  倒不是他不喜歡,甚至排斥男女合唱這種合作風格,他主要是懶——給陳舒華做這張EP,已經真的是他的格外“寵愛”了。

  掙錢嘛,怎么不是掙?

  歌曲作品多的是,但時間和精力卻是有限的,有那個時間,自己再錄一張專輯賣不好嗎?又不缺錢了,自己往家里一貓,歪在躺椅上吐茶葉沫子不舒服嗎?

  但事情卡在這里…

  “哎呦喂,好吧好吧,你容我想想!”

  主要是挑選。

  一分鐘后,他起身,進到自己的臥室里,陳舒華愣了一下,目光追隨著他,扭頭看著那臥室的門。

  他很快出來,手里拿著個厚厚的大大的筆記本。

  嘩嘩嘩的翻頁,翻到其中一頁,他隨手一撕,扯下一張來,遞過來。

  “就這首吧!”

  陳舒華目瞪口呆。

  接到手里一看,歌名叫屋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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