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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7章 加更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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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哎,不能燒喂!”老詭一把搶過自己的會員證,特意糾正他爸的話,“是網絡作家協會!不一樣!”

  “有什么不一樣?網鞋、步鞋不都是鞋?你爺爺當年的夢想就是當個大作家,可惜當年沒那個條件。你也算是替他實現了心愿,給祖宗爭光了。當然要好好顯擺顯擺,讓老爺子能含笑九泉。”

  老詭嘆了口氣,懶得和他爸解釋太多。

  可沒想到的是,說者無心,聽者有意。

  “我聽說我孫子當了大作家,我高興的呀…連等了幾十年,好不容易等到的投胎機會都放棄了,特意跑到陽間來看看我孫子是怎么給我爭臉的。結果…”

  老人說著說著語氣陡然一變:

  “你寫的那是什么玩意兒?毫無文筆也就算了,還一天到晚的給男主配這個女的,配那個女的。所有的女人看到他都會情不自禁的愛上他。一個凌厲的眼神,就能碰撞出火花,讓女人心甘情愿地跪下給他當舔狗?”

  “這這這這都是傷風敗俗的玩意兒!”

  “這種有礙觀瞻的內容,怎么能給讀者看呢?這不是荼毒人民大眾嗎?”

  “要擱當年,那是要被游街示眾,全民批斗的。哎呦,我的臉啊…都被你丟到九泉之下了!”

  老詭想過很多種原因,萬萬沒想到居然因為這個!

  他哭喪的臉問老人:“爺爺,那您說我該寫成什么樣?網絡小說不這么寫,又該怎么寫呢?”

  老人冷哼一聲:“四大名著看過沒?你就不能寫一本兒,足以媲美四大名著的小說?創造一個像林妹妹、猴哥,還有梁山好漢那些經典的人物形象?”

  “你再看看你寫的什么玩意?你的男主不是在上床,就是在上床的路上。”

  “你個傷風敗俗的玩意兒,除了褲襠里的那點事就不能想點別的?”

  老人說著說著,火氣上頭,整個臉也越發陰森恐怖。

  老詭被訓成了孫子…哦不對,本來就是孫子。

  “呃…四大名著和我們現在不是一個時代的書了。”

  老人說:“不管什么時代,經典就是經典!”

  老詭:“爺爺,您太看得起您的孫子了。從古至今有多少作家?創造出來的小說估計比天上的星星都要多。可有幾個人寫出了四大名著那樣的經典呢?”

  老人道:“你既然要當作家,怎么就不能向經典靠攏?就不能把思想拔高一點,不要總是糾纏在上床那檔子事上?”

  老詭嘆了口氣:“爺爺,其實我一開始其實也不這樣。真的!我剛入行的時候,還是個愣頭青。我想法跟您現在一樣,也想寫出驚世駭俗的大作!我還把曹公當成我偶像。我還在心里發誓:哪怕嘔心瀝血,哪怕終其一生,只要能出一本紅樓那樣的大作,死而無憾!”

  老人臉色稍緩:“對呀,就該這樣!”

  “可是現實給了我無情的打擊!”

  說起當年,老詭也覺得感慨萬千。

  曾經,他最用心的一本書,打磨了整整兩年,仿照《紅樓夢》的寫法,其中甚至還有不少自己原創的詩。連章節名都是精心設計,富有詩意。

  投稿之后,他覺得自己的大作必然能在當代文壇激起滔天巨浪。

  他滿腦子幻想著自己將成為曹公第二,甚至還自詡曹公的弟子。

  結果,沒過幾天網站編輯直接拒稿。

  理由是:節奏太慢,看了半天不知道主角是誰。雖然文辭優美,但不符合網文風格。

  他驚呆了,又十分不理解。

  文辭優美難道還是缺點了?

  節奏太慢,不知道主角是誰?

  《紅樓夢》里,黛玉和寶玉都是第三回才出現的,他的書里也特意等到第三章才出主角,以致敬經典。

  編輯說不知道主角是誰,難道是連第三章都沒有讀到的就pass了?

  他很生氣,覺得對方眼瞎,不識金鑲玉。

  于是他將自己的大作放到論壇上,讓大家免費點評。

  結果,被人罵成了翔。

  想走出版吧,投了好幾個出版網站,也沒人搭理他。

  他本來也想學曹公一生只為一書活。

  可是一文錢難倒英雄漢。在沒有收入的情況下,他每天只能用饅頭就咸菜。

  再后來,連吃饅頭的錢都快要沒了。

  若是繼續下去,只怕書還沒寫完人就嘎了。

  于是在無數次的碰壁,在被現實一次次的教訓之后,

  他漸漸學會了向現實低頭。

  同時也慢慢修改自己的文風。

  文鄒鄒的行文用詞,會成為讀者閱讀的障礙。那就拋棄,要用直白的語言去敘事故事。

  只是偶爾不甘心的時候,才會借景抒情,抖一抖曾經一去不返的文采。

  網絡小說和傳統文學最大的區別在于,節奏必須要快,要在最短的時間亮出你最精彩的劇情。

  為什么以前的書節奏慢,鋪設多?因為以前是紙質書,不論你的書是買的還是借的,都是需要一定代價才能獲取。

  大家拿到一本書,也更加愿意珍惜,從而給予更多的耐心慢慢往下看。

  哪怕有些書不太對胃口,也會抱著買都買了,不看就浪費心態。

  可現在,獲取書籍的方法太多也太容易了。

  有些是開頭免費,看得好了再花錢訂閱。

  有些干脆整本書都是免費的。

  大家通常掃一眼,不好看立刻切換。

  有幾個人愿意浪費時間,去慢慢地品味書里的深刻思想?

  對于老詭這樣的作者來說,第一章如果不能抓住讀者,立馬就會遭受無情的拋棄。連敝履都不如。

  所以前期不要渲染,不要交代太多故事背景,要直入主題,最好開局就是巔峰把讀者牢牢地吸引住。

  經過一番摸索和無數次的嘗試后,老詭漸漸找到點感覺。

  那時候,他主要寫的是歷史小說。

  他覺得寫歷史,挺有逼格。

  為此,他連歷史書都翻爛了,就為了將歷史背景爛熟于心。

  付出總是有回報的。那本歷史小說也獲得了不錯的流量,還拿到了網站的簽約。

  可就當他喜滋滋地以為自己終于能吃上作家這碗飯時,他嘔心瀝血寫出來的歷史小說卻突然被下架了。

  沒有別的原因,就因為某一陣子嚴打,他不知道自己寫了個啥就踩線了。

  于是,幾個月的辛苦付諸東流,空留一把辛酸淚,無人在意。

  從那之后,他的書里不再出現任何真實背景,只寫架空的背景。真實地點也全部隱去,只寫A國、B國、C國、D國…

  讀者笑他是字母國,還問他是不是要準備集齊26個字母國。

  他笑而不語。

  讀者罵他文筆差,懷疑他小學沒畢業。

  他也不辯解。

  有什么好說得呢?別人笑他太瘋癲,他笑別人看不穿。:mayiwsk←→新書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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