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這案子我熟啊 成立積案調查小組的消息很快在支隊內傳開了。
于大章懷疑這是李鈞在對他進行施壓。
這件事只有他們兩個知道,自己沒對別人說過,那也只有他能將消息露出去。
最近兩天,隊里的人只要一見他,就兩眼放光。
就差貼上來獻殷勤了。
為什么這樣?
想進調查小組唄。
現在整個分局,誰都清楚這個胖子擁有破大案的能力,跟著這樣的人混,肯定沒有錯。
想要晉升,光有警銜是不夠的。
警銜只代表資歷,而功勞才代表能力。
絕大多數警員到最后都是警銜很高,但職務卻很低。
造成這樣的結果,究其原因就是能力不足。
警銜可以熬年頭,但職務就不行了。
很多警察干了一輩子,連個隊長都沒當上。
眾所周知,警察也是最難升職的。
于大章現在的情況是,資歷不夠,但功勞絕對是全局仰望的存在。
這么一個大寶貝兒就在眼前,是個人看了都心癢癢。
在支隊這些刑警的眼里,只要進了于大章的調查小組,立功那就是板上釘釘了。
破案能力在那擺著呢,誰不服站出來比比。
這也在無形中對于大章造成了巨大壓力。
要是最后一個積案都沒偵破,雖然不會對自己有影響,但肯定會讓同事們失望,搞不好還會被嘲笑。
還是玩不過當領導的啊…于大章理解這是李鈞在用這種方式督促他。
可這招也太損了。
他不免有了幾分火氣。
后來發展到,有人居然因為組員的名額吵起來了。
做警察的,都是有著一腔熱血的人,說不想立功那絕對是虛偽。
可大多數人不怕苦、不怕累、不怕危險,就是能力差點。
這時候怎么辦?
只能向有能力的人靠攏。
最后這事把吳局都給驚動了。
吳局更絕,直接將這個難題拋給了于大章,讓他自己挑選組員。
好好好,這么玩是吧…于大章干脆來了個不聞不問,一個組員都不選。
等真有需要了再說,得罪人的事能不做就盡量不做。
又過了兩天,于大章一直沒去檔案室調案宗。
既然是積案,那就不能表現得太積極。
他可不想讓別人誤以為他對這些積案胸有成竹、志在必得,這樣只會適得其反。
而且他還有個程序沒有走完。
就在這天,兩名督察來到分局,要找于大章談話。
說白了,就是配合調查。
之前遇襲的事,他畢竟開槍了,不止是他,馬健和另一名警員也在調查之列。
“這才幾天啊,又見面了。”
兩名督察見到于大章,笑著調侃了一句。
他們正是拐賣案那次找于大章談話的督察。
這次再見面也不陌生了。
而且來之前他們就對這次事件做了調查,知道于大章是正當防衛。
“巧了嗎這不是,又是您二位。”
于大章對他們的印象不錯,上次談話就沒有刁難自己。
不像有些督察,還沒等調查呢,就已經認為你有罪了。
這也導致經常有刑警在被約談的時候情緒失控。
在于大章看來,完全沒必要這樣。
開槍之后,都會進行現場勘查,敘述的內容如果與事實不符,肯定會被識破。
人會撒謊,但證據不會。
這一次的談話依然很順利,面對兩位督察的問題,于大章如實回答,每個細節都講述的明明白白。
他本來就沒什么可隱瞞的,也沒有必要去說謊。
兩位督察走的時候,他還陪著送到了門口。
“希望我們還會再見面。”兩人和于大章依次握手。
這話怎么聽著這么別扭呢…于大章是真心不想再見到他們了。
和他們見面得有個前提條件:自己又開槍殺人了。
次日。
于大章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檔案室調案宗。
就算是積案也是有具體保留時限的。
就拿治安案件來說。
一般的案件辦理期限是三十天,復雜案件可以延長至六十天。
刑事案件的保留時間那就復雜了。
分為永久、長期、短期。
以十五年為分界線,以下是短期,十五年至五十年為長期。
到期后,經鑒定銷毀。
重大和特殊案件則會進行永久保存。
憑現在的刑偵手段,只要立案,極少有不被偵破的。
但凡事總有例外。
少,不代表沒有。
“就這四個?”
于大章站在檔案室門口,看了看臺子上的四份文件,隨即向屋內的女警員投去詢問的目光。
“你還想要多少啊。”女警員有些不滿地回道:
“就因為這四個案子,你知道領導被批了多少次嗎?”
“光是我在崗期間,這幾起案子就被反反復復調取了二十多次。”
聽到她的抱怨,于大章立刻意識到自己剛才的話不太妥當。
哪有嫌自己局里積案少的。
換誰聽了也不能忍啊。
“我是驚訝咱們局里的辦案能力。”于大章趕緊解釋道:
“我還以為最少得十多起積案呢,沒想到才四起,說明咱們局的刑警破案率很高嘛。”
說著,他將手里拎著的一個塑料袋放在了臺子上:
“你忙著,我回隊里了。”
于大章走后,女警員好奇地看了一眼塑料袋里面的東西。
一瓶飲料和一袋開心果。
回到支隊。
于大章將四份文件擺在辦公桌上,先看了一眼檔案袋上面的日期和編號。
挑出時間距今最近的那一份,將里面的文件取出后仔細查閱起來。
“劉正陽猝死案?”
這個我熟啊…于大章立刻想起前世曾聽過這個案子。
后來案件被偵破時,在局里還引發了不小轟動。
這個案子是2013年5月發生的,也就是去年。
實際偵破時間卻是在2015年6月。
說起來也不算是警方偵破的,而是嫌疑人做賊心虛跑路了,負責調查的警員這才確定目標。
這算不算重生福利?
于大章不由得有些暗自竊喜。
案件還沒等接手呢,就提前知道嫌疑人是誰了,這不就等于玩游戲開掛了么。
前世這件案子之所以轟動一時,純粹是因為該案的最后走向是誰都沒想到的。
再加上被害人身份的特殊性,讓很多人對于這個案子格外關注。
劉正陽,松海正陽集團創始人。
國內知名企業家,在建筑業和商界擁有舉足輕重的話語權。
2013年5月7日,在家中暴斃身亡。
后經法醫鑒定死亡原因是:心臟病突發,導致心臟驟停。
說白了就是,自然死亡。
無外力干預的衰老死、疾病死,都屬于自然死亡范疇之內。
因劉正陽本身就患有心臟病,并長期服用心臟類藥物,所以這個鑒定結果很合理。
本來是件沒有爭議的事,卻偏偏有人站出來質疑并報警。
報案人為劉正陽的女兒劉琪。
據她給出的報案理由是…
劉正陽死亡前半個月曾親口對她交待過,如果自己猝死,一定是被人害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