燭堡篇巫妖篇第一節巨魔山脈 炎魔和巫妖在密室里談話聊天的時候,某支小隊正在中艱難跋涉。
一個提爾的女圣武士,梅菲斯。
一個來自陰魂城的巫師,瓊恩。
一個脫離了伊爾瑪特教會的前武僧,隆奇。
一個沃金教會的“中金”牧師,科恩。
一個博得之門蘭森德爾神殿的首席牧師,貝納索。
一個“烈焰之拳”第三分隊副隊長,半精靈游蕩者,夏拉非。
六人小隊組成,準備進入巨魔山脈,直闖巫師之墓,將那只散布瘟疫的老巫妖拉沃克正法。
“等等!”半精靈游蕩者夏拉非抗議,“我只是奉命給你們帶路的,到了那個什么巫師之墓我可不進去,打架的事情別找我。”
“知道知道,”瓊恩安撫他,“放心啦,這句話你都已經強調一百遍了。”
“安全第一嘛。”游蕩者嘟囔著。
在這支拼湊成的小隊中,大家此前都沒什么了解,雖然臨時合作,總不免都彼此抱著些戒心。梅菲斯、隆奇和沃金牧師科恩都有些沉默寡言,不太愛說話;貝納索原本是博得之門蘭森德爾神殿的首席牧師,自恃地位尊重,也不太愿意和這些家伙打交道。結果就是瓊恩和夏拉非兩個人反倒說話最多,關系漸漸融洽。
這種野外冒險。時時刻刻都身處險地,不知什么時候就會跳出幾只兇猛怪物來,小隊在前進時都是一直保持警惕地。按慣例,夏拉非作為精擅潛行的游蕩者,責無旁貸地擔任了斥候的工作,負責探路指引;梅菲斯和隆奇擔任兩旁的護衛工作,兩個牧師和瓊恩這個唯一的巫師則被保護在中間。
必須說,巨魔山脈果然不是人類能來的地方。難怪博得之門的居民人人聞名生畏。剛剛進山沒兩小時,他們就已經遭遇了兩次襲擊,一次是地精,一次是豺狼人,都被輕易打發了。地精是一種繁殖能力和膽量都可以和老鼠媲美的綠皮小怪物,豺狼人則是一種狼首人身地怪物。都算不上厲害角色。
但巨魔山脈真正的威脅也并不在于此。
既然叫巨魔山脈,顧名思義,自然是說此地是巨魔的地盤。根據莉拉公爵提供的情報,巨魔山脈中,大約散布著將近一百多只巨魔,它們居住在洞穴中,已經組成了一個巨魔王國,奴役統治著這座山脈中的所有其他生物,包括地精、大地精、狗頭人、豺狼人以及蜥蜴人等。不過游蕩者夏拉非在路上悄悄說,莉拉公爵的情報并不準確。真實情況是:這座山脈中地巨魔超過兩百只,而且它們并沒有組成一個統一的巨魔王國。而是分裂成幾個部落,互相混戰。
巨魔是什么。這個世界中只要是稍有常識者,無人不知無人不曉,因為這種怪物實在是太著名了。幽影界沒有巨魔,但陰魂城巫師學校的課本上也詳細介紹過,并且配有圖鑒,簡要來說,巨魔是一種身高接近十英尺(將近三米),有些類似猿猴的巨大怪物。干枯,瘦削。前肢超長,據說個個都能“垂手過膝”,它們的皮膚上長滿了粗糙的顆粒和腫塊,遠遠看起來就像是一塊一塊的鱗片。巨魔全身都是光禿禿的,沒有任何毛發,頭頂卻長著濃密茂盛的、亂糟糟的深綠色毛發,看起來便如戴了個綠帽子。
據說巨魔彼此之間能通過頭發地顫動來傳達訊息,表達自己的情感,這似乎是一種特殊地巨魔語言,當然人類是看不懂的。除此之外,巨魔最大地外貌特征,就是它們的長鼻子。
所有的巨魔,無一例外都長著皮諾曹式的長鼻子,直直地豎在臉上。
長了長鼻子,自然不是為了裝飾用的。巨魔的嗅覺極其靈敏,比狗都強上幾倍,它們捕獵食物,追蹤敵人,全靠長鼻子之功,也正因為如此,鼻子的長短,對于巨魔來說還是地位的象征,甚至是會影響對異性吸引力地大小。
不過這些都還不是巨魔最出名的地方。
對于人類來說,巨魔真正出名,并且真正令人恐懼地地方,是它們強悍得可以媲美吸血鬼——不,準確地說,是連吸血鬼都自嘆不如的再生能力。
砍掉一只巨魔的手,他可以在十分鐘內就再長出來;砍掉它的整條胳膊,他也能在二十分鐘內重新生出;甚至就算是把頭砍下來都沒用,只要半小時功夫,巨魔都能再生出一個頭來,依舊活蹦亂跳。這種匪夷所思的能力,已經超出了常識的范疇,就連吸血鬼都要甘拜下風。
但這其中就有個大問題,瓊恩一直沒搞明白。
砍掉一只巨魔的胳膊下來,出現的情況是巨魔長出新胳膊,而不是那只被砍掉的胳膊長出一只完整的新巨魔——這也就是說,巨魔并不是蚯蚓,它還是有一個“關鍵”或者“核心”所在的。胳膊并不是這個關鍵所在,所以就算被砍掉也能再生,而胳膊自己沒法長出一只完整巨魔來。
根據已經知道的資料,巨魔的手足四肢甚至腦袋砍下來都能再生,而砍下來的部位不會變成新巨魔,只會干枯腐爛。顯然,這只能說明一件事:巨魔的那個“關鍵”,在他的軀干內。
是心臟?是脊髓?還是某個內臟?甚至是某一塊皮膚,某一塊肌肉?瓊恩對此一無所知,而他讀到的資料上,也都從沒提及過。人類對巨魔的了解還是太少了,真正確切的資料其實并不多,更多是謠言。瓊恩曾經讀過一本物質界某個吟游詩人寫的小說,講述的是大陸北部冰風谷一帶的故事,其中提及巨魔的恐怖再生能力,描寫說“不只一只的 狼曾經享用過巨魔尸體,然后在腹內長出一只新巨魔——這就是標準的胡說八道,真以為巨魔是蚯蚓么,還是會分身術的孫悟空。
巨魔的肉不好吃是沒錯,但也沒有毒性,更不會變成一只新巨魔,吃了是決不會死人的。上面那種說法,不過是民間謠傳罷了。還有人說他曾經撿到一只巨魔的爪子,放在背包里準備帶回家,結果路上發現爪子長成了一只巨魔——瓊恩必須說,如果這種事情真的會發生,那么首先要考慮的問題就是:這個故事的敘述者,為什么還沒有被那只新生巨魔當晚餐,還能坐在酒館吧臺前一邊灌著酒,說這個故事,一邊和女招待。
好吧,且不說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總之,巨魔是種非常棘手的,兇狠的,這毫無疑問——而且聽說在這座巨魔山脈里數量超過兩百只。
就算夏拉非探路指引的能力再怎么強,也不可能指望這一路上一只巨魔都不碰上。別忘了,巨魔可是以嗅覺靈敏著稱的,隔著遠遠的距離它們就能聞到人類的氣味。
如果撞上了,怎么辦?
巨魔力氣大,身強體壯,但并不聰明,以人類的標準來看,基本都是弱智,從這點來看并不難對付。不說別人,就以梅菲斯的實力,砍掉一只巨魔的腦袋估計并不難,但問題是砍下來之后呢?
看著它再長出腦袋來。然后再砍?然后再生,再砍…
顯然這是不可能地事情。
“沒關系,”半精靈游蕩者安慰眾人,“巨魔并不是真的不死之身,它們還是有弱點的。”
這是自然,如果巨魔真的都是打不死的超人,那世界早被它們占據了。巨魔可不是愛好和平一族,它們兇殘得很。而且是肉食性動物——據說最喜歡吃人肉了。
巨魔的弱點,就在于他們怕火怕酸。一般情況下,巨魔身上是不會有傷疤的,再嚴重的傷他們都能自動完美愈合;但唯有火焰或者酸液造成地傷害,會給巨魔留下永久的印記,終生無法愈合。就算把那塊皮肉甚至肢體砍下來,再生一個,傷痕依舊存在。
要殺死一只巨魔,最好的方法也就是用火或者酸。當然,巨魔很強壯,一點火焰是肯定燒不死的,最好的方法就是先用刀劍把它的頭砍下來——巨魔會暫時暈迷,處于瀕死狀態,等待頭顱復生——然后用火焰灼燒傷口,讓它永遠無法再長出新地頭來。這只巨魔自然就此完蛋,酸液也有同樣的效果。
因為這個緣故。來之前他們準備了大量的瓶裝熾火膠,分裝在四個口袋里。一人背一個(瓊恩作為巫師,按照冒險慣例,擁有不背行李的特權;夏拉非作為前行探路的游蕩者,自然也不可能背這種累贅),準備在遇上巨魔的時候使用。夏拉非甚至給自己準備了滿滿一袋的火焰矢,他是個游蕩者,除了擅長短劍之外,也很喜歡用十字弓遠程射擊。
做了這樣充足的準備。估計就算撞上巨魔,只要不是同時面對七八只。應該都沒什么大問題了。而據夏拉非說,同時撞上七八只巨魔,這種概率并不高,因為巨魔是群居性的生物,往往十幾只甚至幾十只住在一個大洞穴里,但出門捕食狩獵的時候卻最多兩三只結伴同行,甚至單身出動。畢竟,憑借著可以匹敵巨人地力氣和強壯身體,以及變態的再生能力,他們就是這巨魔山脈地霸主,無論是地精、大地精、豺狼人、狗頭人、蜥蜴人甚至食人魔,都只能作為巨魔的食物或者臣屬而存在。
夏拉非曾經幾次進入過巨魔山脈,也曾經和巨魔正面遭遇過,并且殺死過一只。巨魔地頭被他砍下來,制成標本,掛在自己辦公室的墻壁上,作為記念。他的話應該是比較可信的。
一行人早上出發,進入巨魔山脈,此時已經是下午大約一點鐘。除了撞上一群地精和四五只豺狼人外,倒是再沒遇上其他怪物,沿途仿佛都安靜下來,只聽見鳥蟲脆鳴,一派清幽景象,但誰也不敢當真掉以輕心。此時已是夏日,山嶺中草木繁盛,樹林蔽日,只怕蛇蟲等物也都出來活動,萬一咬上一口倒也麻煩,雖然帶了解毒藥水,又有兩個牧師在。眾人小心翼翼,不敢冒失,跟著夏拉非緩緩前進。
山路崎嶇,因為人跡罕至,也沒有什么道路,很多地方甚至要一邊走一邊自己開道。行走半日,都已經有些疲倦了,夏拉非從前方返回,說有一處避風的山洞,可以稍事歇息。
眾人走過,剛剛坐下,陡地聽見遠處山崖邊,傳來一聲低沉的,如野獸般的咆哮聲。
原本還神態自若的夏拉非一聽到這聲音,陡然面色一變,“巨魔!”他低聲說。
仿佛是為了印證他地話,轟轟轟轟的腳步聲傳來,一只巨大地怪物從山崖邊轉過來,它正是一只巨魔,大約有兩個人高,干枯瘦削的身材,色的皮膚上長滿了粗糙的顆粒和腫塊,頭上頂著一團亂糟糟的綠色毛發,因為前肢太長,奔跑起來上身佝僂著,手指關節幾乎都要碰到地面,看起來就像一只長臂猿。當然沒有人會真把這種全身光禿禿的兇惡家伙當作長臂猿,尤其是在看見它那超長的鼻子時。
一只巨魔,基本符合夏拉非事先的描述,和瓊恩以前在書上看到的圖鑒也很像…只有一點小小的差別。
它細細的脖子上,長著兩個猙獰巨大的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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