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中的薛定諤 第二百四十章 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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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國軍敗退臺灣。林木的爺爺林謙不愿跟隨亂軍前往孤島,只得來到泰國。
他的好友時任國民黨監察委員的李夢彪迫不得已只能帶著家眷逃到臺灣,安家在桃園一帶。
他氣憤于國民黨的政治腐敗和軍事無能,上書彈劾西北軍政長官胡宗南,文章骨骼怪異,時人一時稱奇。
全文如下:本院前以積弊不除,難期振作,曾向政府提出糾正。旋據行政院三月九日咨覆,內開,監察院之糾正案,切中時弊,應由院及有關部會首長,切實查照辦理,以振紀綱,而挽頹風等語。
似乎政府整頓紀綱,已有決議。乃觀其措施,除將李延年交付軍法外,而對受任最重、統軍最多、蒞事最久、措置乖方、貽誤軍國最巨之胡宗南,一無處分,殊深詫異。
查胡宗南以師長進駐陜甘,洊至專閫,地位不為不高;畀以防共戡亂保衛西北之事權,責任不為不重;軍政大權,一手操持,大小軍官,由其委任,倚畀不為不專;關中控制延綏,綰轂隴蜀,俯視中原,有若建瓴,形勢不為不要;平時養兵四十五萬,部隊不為不多;新式武裝當全國三分之一(各倉庫所儲其數尤多),配備不為不精;國家所給餉項,未欠絲毫,地方供應糧秣,十足輸納,加之臨時征之又征,借而又借,軍需不為不裕(國防部、財政部、糧食部、田糧處皆有帳可查)。
三十七年冬夏,兩度征調民工,環繞西安省垣,挖掘三五丈寬深之壕溝一百六十里,沿壕一帶,地壘相望,即其司令部四周,莫不修筑工事,用民不為不勞(三十八年五月十八退出西安時,民工尚在機場周圍工作)。
自駐軍西北,以至放棄,將近二十年,蒞事不為不久。夫胡宗南受如此之重任,據如此之形勢,有如此之兵力,茍能措置有方,保此雄藩,豈惟作西北之長城,亦且為國家之柱石。
不料三十八年五月十八日竟放棄西安而去。使其放棄之動因,果受優越之匪勢所壓迫,而作有計劃之退,猶可言也。
乃為匪諜李茂堂所中,虛聲恐嚇,不曰匪軍六十萬渡河而西,即曰三十萬人已抵涇河北岸。
胡宗南不察虛實,遽作走計。地方人士公推代表,請其勿信謠言,輕棄重地,陝西之人非盡聾瞽,如此匪勢,豈無聞見,堅不采納。
五月十八日天甫黎明,乘機離去省垣。二十二日中午十一時,匪方政工人員始至。
匪兵到者不滿千人,直至六月初旬,一股竄入,匪焰始張。然使胡宗南當時識破匪情,立行反攻,猶可撲滅,或聯合青寧隴東各軍,同心協力,比肩作戰,亦足以遏止兇鋒。
乃胡宗南雖應青寧軍團之約,共取關中,迨青寧軍鋒已抵咸陽城下,連電催促,胡部行至盩鄠一帶,按兵不前,以致青海騎兵,喪身于渭河者,達一團之眾,此軍既敗,而關中區域,遂全部淪陷矣。
蘭州圍急,馬步芳部隊浴血苦戰,日夕呼援,迄不一應,蘭州既陷,寧青繼之。
是西北之喪失,雖非胡宗南一人之罪,而胡宗南實負最大之責任。政府不加罪責,複畀以川陝邊區,使胡宗南感激奮發,于此時重新布置,南倚巴山,北據秦嶺,扼茲山岳地帶,尚可以作巴蜀之屏藩。
但匪兵之進擾乃在陜南,既不為長久固守之策,又不為從容撤退之謀,一聞匪至,又棄陝南而去。
據目睹者言,倉皇凌亂之情形,其非預有計劃可知。陝南既失,政府又委以西南軍事任務,且以最后基地之西昌畀之。
撥軍機二十架歸其控制,責任何等重大。四川情形固甚複雜,然胡宗南月向四川索三十五萬人軍糧,則其勢尚不為弱,使胡宗南善于應用,早為布置,何至一敗涂地。
乃當將士舍命疆場,前僕后繼,軍情正萬分緊急之際,遽于十二月二十二日,由成都飛往三亞。
主帥既去,各軍因之解體,或死敵,或潰散,或投匪,或被俘,或引部而打游擊,十馀年所養之大軍,一朝俱盡。
胡部覆沒,川軍繼之崩潰,于十二月三十日侵入成都,四川大局,遂不可為矣。
胡宗南到西昌后,其所措置,尤為乖方。師長田中田不甘隨趙子立降匪,率其所部,轉戰千里,由川東而至松潘,傷亡雖僅存數百人,而意志益堅,戰斗益力。
其后會合胡部由川西退下之陶慶林、任顯峰、張天霞等團總,約三千馀人,率之進攻,于三月五日收複康定、瀘定,并進駐二郎山等處,以為恢複天全、雅安之計。
中央曾有電嘉勉。胡宗南乃于此時,置田中田于不理,又不以人槍最多、戰斗力最強之陶慶林升師長,而以最弱之張天霞充任,以致陶慶林將兵撤退,匪趁虛而入康定,遂于三月二十五日複陷于匪。
又川康一帶志士紛起游擊,以子彈缺乏,向胡宗南請求補助,胡宗南不予立時延見,即見亦不三四言,便向其要計劃,以為準駁。
雖以富有號召力量之羊仁安,亦僅給槍十枝,其它可知。迨其去時,始下手令,發給槍枝,皆不及具領,為匪所得。
游擊隊首領唐式遵,羊仁安諸人,以缺乏武器,兵敗身殲,而政府所希望最后一線之大陸,至是喪失無馀,其貽誤軍國之罪,豈屬尋常?
或謂胡宗南派別觀念最深,凡非己之嫡派,皆在不信任之列,何況地方人民所組織之游擊隊,又心所不喜,縱能力戰,不為補充。
其調遣部隊,任意分化,致使軍師旅長,無法直接指揮。又謂其總部多有共區份子滲入,固胡宗南飛三亞后,盛文坐鎮成都,乃其司令部竟有開會商議集體投降之事。
又謂胡宗南所部號稱四十五萬人,實不及半,空運西昌,僅只兩營,猶月向政府所十萬人軍餉。
又謂胡宗南飛出西昌之日,下午二時,召集地方士紳,聲言決與城共存亡,乃于六時而去。
凡此種種,胡宗南猶可借口,無可查考,以自規免,而不知其不能逃責者,國家歲靡巨餉,為胡宗南所養之數十萬大軍,今皆何在,所畀予之軍地,節節放棄,以至于寸土無存,喪師失地,事實昭然,全國之人,共見共聞,何庸更問其它。
前齊晉之戰,平阿馀子亡戟得矛,猶以為恥,反而戰死;荊吳之爭,子曩以眾寡不敵,全師而遁,恐人效尤,自請伏劍,楚君從之,以成其義。
今胡宗南戟已亡矣,并未得矛,身已遁矣,師則覆沒,既不能死綏已成仁,又不聞泥首以請罪,政府對之亦不聞有若何處分,是則令人不解。
吾人固不愿拘古義以繩人,亦不愿作過份之苛責。念自東北失敗以來,除張靈甫、黃百韜、李仲莘諸人自殺,太原將吏集體殉職而外,其它失守之官,僨軍之將,并未聞一人有引咎之言,甚且以挫敗之由,諉為奉令所致,亦不聞政府有懲罰之令,即有懲罰,不過撤職查辦四字。
以致喪師失地,覆轍相尋,大陸淪亡,實由于此。竊以為胡宗南者,自上尉連長,不三數年洊升少將師長,又不數年位至兼圻,軍政大權,操于其手者十馀年之久,受國家特殊之優遇,居軍事特殊之地位,自當不同于凡眾。
失敗之后,無待人言,應向政府自請議處,非惟有以謝國家,且使廢弛之紀綱,由我而立,政府之威信,由我而尊,天下之人,孰不以胡宗南為知恥明義,乃竟不聞其有此也。
政無紀綱,國無與立,誠如行政院諮覆所云。而整綱飭紀,非徒空言,要在功罪分明,賞罰平允。
賞不為一人而私,罰不為一人而寬,然后賞罰行而人知激勵。其在今日,關系猶巨,紀綱一立,軍威丕振,大陸之複,可立而待。
政府不予處分,豈以其飛出西昌,系有政府命令歟?而不知胡宗南應負重大之罪責,已定于棄成都、飛三亞之前。
重以在西昌之措施,適足以促西昌之速亡。事實俱在,焉能為諱。將以全軍覆沒為無罪歟?
何以激勵軍心,振作士氣。將以為人才而欲保全歟?人才固宜保全,紀綱尤須尊重。
政府不欲反攻大陸,除丑類而奠神州,奈何使紀綱不立!為國家前途計,理合依法提出彈劾,以肅紀綱,而振軍威,是否有當,靜候公決。
提案人李夢彪等四十六人附.立法委員江一平等一百零八人陳情書胡氏以孤軍四應,轉戰數省,仍遵命令,扼守陝南。
原擬加以整編,即順江南下,直搗武漢荊宜,予匪以心髒打擊;使此策果行,則勝敗之數,仍未可知。
乃因華中棄守,匪氛四溢,川湘各省,迭喪名城,川滇將領,複多攜貳,彼時鈞座親蒞成渝,力謀挽救,政府遂有調胡部援川之令。
胡氏忠國忠黨,是其天性,擁護領袖,尤出至誠,此時遂不得不移江漢之師,赴成渝之急,明知大軍轉進山區,不易爭取時效,但以搶救政府,護衛總裁均為大義所在,不敢不投箸而興。
此一時期,胡氏因愛護政府,效忠領袖,放棄成謀,移師入蜀,凜凜大義,甘蹈危機。
律已郭汾陽、渾堿之尊重朝廷,岳忠武、吳玠之倡導忠義,其心其志,未可以成敗之跡論之。
溯自東北淪,平津告急,公卿將帥,相率言和,貪懦之徒,更多變節,以致人民惶惑,戰士躇躕,傅作義之卸甲,即其時也。
迨華中不守,湘贛隨之,政府再遷,川滇迭變,其間失地喪師,叛國降匪者,何可勝數?
在全國鼎沸之日,大陸糜爛之中,獨以數千里赴援之胡宗南部,則責以制勝出奇,全師保地,揆之情勢,寧有可能?
至胡氏內撫戎行,外應強敵,忠貞之志,百折不撓。所部備曆艱危,輾轉奮斗,軍師團長傷亡至數十員,迄今參加游擊者尚有參謀長羅列等多人,是其忠誠感召,故能眾志同心,勁草疾風,時窮節見,雖無顯績之呈,已收默化之效,其崇尚武德,發揚軍魂,求之當今,洵為碩果。
李夢彪除了將此文郵寄給臺北監察部門外,還給當時自陜西背井離鄉來臺的一眾三秦子弟油印了多份,林謙就收到過一份。←→新書推薦:、、、、、、、、 請記住:飛翔鳥中文小說網 www.fxnzw.com 沒有彈窗,更新及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