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第四十一章她送我一個假貨正文第四十一章她送我一個假貨←→:我打開錦盒,里面是一柄玉如意,長條形,側面呈S形,一端是翹起的如意頭,中間刻有精美的紋飾,底部還有“乾隆年制”,另一端還有一個“容”字。
“大叔,我沒說錯吧。這東西是定情信物吧。”艾薇薇沒好氣地說。
“你并不擅長鑒寶,怎么會知道是定情信物?云姐告訴你的?”
“老大,別冤枉我,我可什么都沒說。”侯云立刻澄清。
“大叔,這種事情還用云姐姐告訴我,我用頭發絲想都知道,乾隆年制說明這東西是乾隆年間的東西。
玉如意象征著:相愛的兩個人擁有如意,生生世世在一起。
那個容字,不就是個女人的名字嗎?肯定是乾隆為她刻的,即便不是乾隆也是哪個男人為心愛的女人刻的。
萬惜悅把這個東西送給你,就是希望你們相愛。”
大叔,你自己說,我猜得對不對。”
我點點頭:“很對,一點都沒說錯,分析能力很強。”
相傳,乾隆多次以巡視為由多次下江南,乾隆風流,在江南認識一個歌姬,名叫昭容。他非常喜歡送她很多金銀珠寶還有玉如意。
乾隆是一個非常喜歡玉如意的人,看到喜歡的人就送玉如意。他女兒和孝公主出嫁的時候,他就送了九柄玉如意。
艾薇薇越說越生氣:“哼!她就是喜歡你,想勾搭你!上次吃飯的時候,我看她的眼神就知道了。她看你的時候,魂都出來了。看我的時候,就滿臉怒火。”
“你哪只眼睛看出那么多東西?”
“我們上次吃飯的時候,她不是說了嗎?”艾薇薇故意學萬惜悅說話的口氣,“不就是一個過氣的大明星嗎?
我過氣了,怎么了。我過氣還不能談戀愛了。她有必要這樣說我嗎?
她不就是想貶低我嗎?
就她那點小心思,難道我還看不出來!
而且,你剛才沒看到。顧北海要打我的時候,你護在我面前,她看我那個眼神,恨不得把我吃了。
說不定,現在還在吃醋,我在這都能聞到她萬寶齋傳來的醋味。也不知道她是開古董店還是開陳醋廠。
我看,她干脆把古玩店關了,直接開陳醋廠算了。”
艾薇薇一口氣說了很多,此刻的她像一只發瘋的小貓,正在咆哮。
我有些不解:“她就送我一個東西,你至于那么生氣。”
“至于至于至于!我就是生氣生氣生氣,我就是愛生氣,怎么嘀!被欺負了還不能生氣啊!”
侯云在一旁偷笑:“老大,小女生的心思你不懂。”
侯云這話沒錯,我確實不懂。
我還是第一次看女人吃醋。
我還不是她男朋友,我和萬惜悅也沒什么,她就能氣成這樣,要是真有點什么,她得氣成什么樣?
說實話,我有點好奇。
我想說點什么,可是我能說什么。
算了,讓她先發會瘋,發泄出來就好了。
我腦子里回憶著剛才發生的事情。
我不記得萬惜悅是什么時候走的。但我記得,在顧北海走之后,店鋪里只有董淑和她的人。
也就是說她走了之后,特意把這個東西送過來。
“云姐,她是什么時候把東西送過來的?”
“你剛跟我說完話上樓,她就過來了。她問我,能不能見見你。我說,你在跟董淑說事情。她說,讓我把東西交給你,然后就走了。”
“那她應該是看到店里人少了,才把東西送過來的,這個女人這樣做很奇怪。”
“有什么好奇怪的,送個東西表達情意,然后就想辦法接近你,約你。”艾薇薇沒好氣地說。
萬惜悅是不是吃醋了,我不知道。
不過,我從艾薇薇的話中聞到了濃濃的醋味,原來,女人吃醋是這個樣子。
“云姐,她讓你把東西交給我,你沒看看是什么東西?”我說著把錦盒遞給侯云。
“這是人家送給你的東西我怎么好意思看。”
“云姐,你就別裝了,我讓你看,你就看。你要是看不出來,你就去買塊豆腐撞死了。”
侯云接過盒子,看了一會,滿臉疑惑:“不會吧,不可能吧,不是吧!”
“你想說什么,大膽地說。”
“這東西是假的,雖然做工精致,但還是能看出是假貨。”
“是嗎?”艾薇薇頓時來興趣了,“我看看。”
“對!”我非常肯定地說,“你說,她送我東西,送個真的給我,我還能理解,送我一個假的,這是什么意思?”
艾薇薇笑了起來:“這有什么想不通的,大叔,這說明,她對你的愛是假的。
我才是真的。
所以,你不要跟其他女人勾三搭四,我要吃醋的,吃好大好大的醋,淹沒地球的那種。”
“噗!”我終于忍不住笑出聲了,“你怎么不說,淹沒全宇宙呢?”
“大叔!你不氣死我,不罷休是吧!”
我摸摸她的頭:“你這小腦袋里裝的什么?”
侯云若有所思地說:“她為什么要送我一個假貨?”
“云姐,你親自把這個東西送回去,如果她不在,務必把東西交到她手上。
如果她問你,我看了嗎,你說,我沒看,直接把東西退回去了。
如果她沒問,你把東西交給她就走。”
侯云點點頭。
“你把東西交給她之后,再去電視臺偵察一下情況。我這就帶薇薇回酒店了,我得好好休息一下,想想明天的事。”
我并不知道萬惜悅為什么要送我一個假貨,不管是什么,我都沒必要捅破這層紙。
“行,我這就去。”
“云姐姐,記得也幫我帶句話,我家大叔是有婦之夫,讓她別送東西了,不會要的。”
“哈哈!”侯云笑了,“好的,吃醋大王。”
我把店里的事情跟王修福夫妻交代一下,就帶艾薇薇回酒店了。
我本來是打算帶著艾薇薇住在店里,但王修福夫婦說他們想住在店里,我就隨了他的意愿。
一來,他們之前住的那個房子環境實在太差了。
二來,這里本來就是他們原來的家,跟他們商量過后,他們還是愿意住在這里。
再有,店鋪里的東西也需要一個人照看。他們是最合適的人。
我知道,他住的不是心結,是房子。
請:.bijianzw←→新書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