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歷新明 第三百零六章 賭馬(下)
萬歷十二年的秋天開始,膘肥體壯的駿馬不斷刷新著馬場的速度記錄,而整個京師百姓的心思也被攪動的鼎沸。
御史臺和六科近乎一擁而上,把周王為首的宗室彈劾的滿頭大包。一來這賭馬確實敗壞社會風氣,二來彈劾宗室也算是大明的政治正確——老傳統了。尤其是宗室改革之后,駐京的王爺們被宗人府和御史密切監控,稍有行差踏錯,罰俸都是輕的。
周王挑頭辦馬會之前沒想那么多,作為昔日在封地作威作福的太祖后裔,他覺得自己辦個馬會已經很收斂了。俺也沒逼著百姓去賭對不對?相反,按照鄭王給出的主意,馬會的每張馬票有限注,而且每個人買馬的最高限額不超過十兩銀子——才二十塊銀元,這點錢好干什么?
再說了,本朝宣宗爺特別愛玩蛐蛐兒,從江南搜求,好蛐蛐一個就數十兩。他老人家賭起來,成百上千的輸贏,全國上下都跟著玩的時候也沒見哪個挑出來諫止,反倒是做下了“仁宣之治”的功業。
如今太平盛世,錘丸、馬球、蹴鞠、橄欖球、射箭、投槍等項目如火如荼,皇上隔三差五就要到京師大學看比賽,有時候還親自主持開球儀式——這才是太平天子的樣子!
俺就在賽馬項目里增加點趣味和刺激,怎么就錯了?!錯哪兒了?那京師蹴鞠行會賭的肚臍眼都是黑的,里面的人有一個算一個,還沒有馬會里面的鏟糞工干凈,這幫子御史、給事中咋不叫喚了?
這話糙理不糙,但誰讓他是宗室來的呢。蹴鞠行會是商賈辦的,御史跟他們叫板丟份兒。因此,周王這倒霉蛋在兩個月工夫里就彈章等身,上不得朝不說,還被迫專門聘請一個幕僚幫著寫答辯奏章。
雖然彈章等身,但朱翊鈞優容宗室,關于賽馬的奏章一律留中,御史和給事中也沒什么好辦法。就這樣,這馬會在朝野上下一片罵聲中開張,一路頂著罵名在不到半年的工夫里成長為京師服務業第一大商社。
這御史和給事中的壓力還算小可,這京師兩大日報的輿論卻受不了。周王剛搬到京師的時候,每天都要看報:每一期的“今日說法”和“小說連載”一個字兒不落,還專門安排人做剪報。若遇到哪天連載斷更,他必然要親自到報社鼓噪一番的。
但最近這報紙沒法看。翻開必然有罵他和宗室的,以前鄭王因為自身受屈,且小鄭王擔任格物院院長的關系,在民間名聲很好,如今也臭了大街——不知道哪個嘴快的把鄭王給周王出主意并參股的事兒抖摟給記者了。
有一天,幫周王寫奏章的師爺突然福至心靈,出主意道:“王爺,這報紙也罵不出什么花兒來了,您何不重金買幾篇雄文,讓報紙給您這身污水洗洗?管著《京師日報》的張元德和《新民日報》的遂安伯還能眼看著您老人家站在這糞坑里不拉一下?”
周王先捂著鼻子皺眉道:“先生,您這話說的腌臜,什么叫站在糞坑里?什么叫‘不拉一下’?你這個‘拉’字用的不好。”
那幕僚腦海中一下子出來畫面了,也差點吐了,苦笑著道歉。周王嫌棄歸嫌棄,但從善如流,拿著帖子親自去拜訪張元德和陳澍,請這兩個家伙幫忙。
這兩個開始不敢答應,但周王面子大,也不能硬頂,搞得好生尷尬。——但報紙就是皇帝的喉舌這話早就爛在兩人肚子里了,也只能支支吾吾。
過了幾天,遂安伯逮到機會請下來旨意,《新民日報》立即派出報社大筆采訪周王,決定幫他洗白——從此周王成了《京師日報》一生黑,襲爵的英國公張元功膝蓋跟著他弟弟沾包兒中了一箭,周王見著就罵。
這鐘記者果然大才,也深諳輿論操控之道,他連續寫了好幾篇文章,今日在周王府討論的是最后一篇。這文章先從賭博的起源講起,又把歷朝歷代禁賭的法律和詔令梳理了一遍。
文章先說,春秋、戰國以降,歷代都禁止賭博。禁止賭博法律最嚴的時期在宋代。趙匡胤立國之初制定的法典《宋刑統》,對禁賭有明確的律文。而在實際的執行中,甚至超過了律文限制,宋太宗時期對賭博處罰之重可謂空前絕后:
“淳化二年閏二月己丑,詔京城蒲博(賭博)者,開封府捕之,犯者斬。凡隱匿賭徒不報者與之同罪。開柜坊(賭場)者,并其同罪”。逮住了就砍頭,沒二話。
其次嚴厲的是元代。“禁民間賭博,犯者杖七十,流之北地,錢物沒入官;官者罷現任,期年后雜職內敘。開張博房之家,罪亦如之”規定的嚴厲而且詳細。
等到了國朝,太祖在建國之初,曾在南京“建逍遙樓,置賭具于其上,見博弈者、養禽獸者(指斗雞、斗狗、斗蛐蛐)、游手游食者,拘之入樓,使之逍遙,盡皆餓死。”
嗯,老人家用心很深,玩我讓你管夠,但圍住了逍遙樓不給飯吃,活活餓死你——太祖以此教育人民,賭博不事生產是錯誤的人生觀。
到洪武二十二年,太祖詔令“凡賭博者,解其腕可也。”嗯,抓住了就剁手,就問你怕不怕。
其后除了玩心大的宣宗以外,成祖、憲宗、英宗、孝宗都有關于禁止賭博的詔令,刑罰為賭徒被抓住了張榜枷號、官員則免職、開賭場的流放等。
鐘記者寫的這些都是正常文字,趣味性和考據都有,周王看得津津有味,然后就見其筆鋒一轉:
吊詭的是,刑罰最重,犯者殺頭的北宋,賭博之風最為劇烈。宋人賭性之重令人瞠目結舌:幾乎所有的民生都能與賭博掛邊。
例如北宋時期最常見的營銷手段叫做“關撲”,賣家標示了商品價格后,買家可以拿一點小錢與賣家對賭。最常見的是“渾純”或“六純”——“渾純”即扔出六枚銅錢全部背面朝上,“六純”反之。
扔出來渾純或六純,賭資留下,商品買家拿走——這是很多窮人進行奢飾品消費的唯一機會,贏得商品的幾率大概在一百二十分之一。
這種“關撲”流行到什么程度呢?很多大宋男人被老婆打發到市場上買醬油,結果回家時錢和醬油都沒帶回家是大概率的事兒。當然,也有極少數本來出去買包咸鹽,結果趕了一頭豬回家的。
然后文章就問了,為什么賭博就殺頭的宋代,老百姓卻拿命去賭呢?到最后法不責眾,誰也管不了——中國人愛賭博的民風就是從大宋傳下來的,歷經元代到了國朝后愈演愈烈。
文章寫到這里仍有理有據,說理和趣味性兼有,周王看了大長見識。然后老鐘再次蕩開一筆,寫起了禁酒令——
禁酒令幾乎與酒同時誕生,咱中國第一道禁酒令是大禹發布的:《戰國策》記載,“帝女”,即堯的兩個女兒:娥皇、女英,將儀狄釀的酒進獻給禹,大禹品嘗后覺得很好喝,并說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于是詔令儀狄不要再釀酒了。
這算是傳說,但明文記載的禁酒令是周公旦的手筆:《酒誥》是中國第一道禁酒的法令。其后從春秋戰國,秦漢一直到元明,禁酒令多次發布,多次形同虛設。元世祖的時候最嚴厲,跟宋代禁賭一樣,“犯者死”——同時也與宋代禁賭一樣,元代中國人最愛喝酒,達到了“熏風酷烈”的程度,上到王公貴族,下到販夫走卒,凡是能買的起酒的,好些人整天醉醺醺。
周王看到這里的時候,已經徹底迷糊了——為什么禁酒、禁賭越嚴厲的時期,人們違反這法令就越囂張呢?說不通啊!但這些還都是考據出來的事實!
這姓鐘的也沒賣關子,直接拋出論點解釋:“賭與酒者,關乎人性,無此二者了無生趣也”——這兩樣與百姓的生活娛樂和人性心理關系太密切了,只用“禁”字是管不住的。因此禁賭如同“禁酒令”一般,無論多嚴格的詔令頂多管一陣兒,隨之就是禁令松弛,官民齊犯,法不行矣。
那怎么辦呢?總不能放任賭風熾烈而不管理吧,這玩意對社會管理影響太大了。作者接著就用無可辯駁的數據引出了解決辦法:
如《論矛盾》所說,事物發展到了一定的程度,就會引起質變或走向原來的反面。賽馬運動誕生和伴生的賭馬就是典型的例子:從萬歷十二年夏末馬會開張之后,京師因賭博而發生的犯罪率急劇降低,記者從順天府拿到數據,最近一個季度此類犯罪發生率降低了四十四個百分點。
這數據太驚人而且太有說服力了!周王看到這兒樂得都找不到北了——我擦,我無意中干了件行善積德、萬家生佛的好事兒啊!
文章接著說,賭風甚熾會帶來一系列社會管理問題,包括喪敗人倫、滋生犯罪乃至助推貪污腐敗等。但是面對問題不能一禁了之——要禁止也禁止不了,無論你的管制能力強大到什么程度,賭博和酒一樣,都是無法禁絕的。
那如何治理呢,作者強烈建議朝廷要“如同治水,“堵疏”并用,方能移風易俗,扭轉國人好賭之風。”
一方面要重申太祖禁令,尤其是嚴刑峻法管住官員和軍人賭博,劃出紅線,觸之從嚴論罪;另外,朝廷要列出賭具名錄,禁止私人開設賭場,嚴禁民家、娼家藏有賭具,違者論罪等。
“疏”這方面的動作應該有:曉諭地方,推廣教化,宣傳賭博危害為其一;其二就是將王爺們的賽馬商社納入管理——朝廷總的讓民間壓抑的賭性有一個出口,讓骨子里就喜歡投機的人有發泄的地方;其三是包括打麻將在內的“娛樂”活動,只要賭資不超過一定限度的,不在禁止之列。
如此法律、輿論等手段多管齊下,才能控制住賭博惡習在民間的泛濫,逐步扭轉民間好賭的歪風。
文章最后還正面宣傳了賽馬的好處:官準賽馬可限注限制金額,并抽重稅,與財政不無小補;而諸王為了爭勝,必然多方搜羅珍奇種馬——只要在賽制上設立長途、短途、負重,越野等項目,即可利用民間力量培育出各種改良馬,對國防和國計民生大有裨益。
一篇雄文,有理有據,看得周王是心花怒放,連聲贊頌種記者大才——遂安伯真是好人啊。
拿出百兩黃金為謝之后,幾個人在書房又閑坐一會兒,周王和幕僚兩人沒口子稱贊了鐘記者能有一炷香時間。最后,周王的幕僚道:
“咱們國朝宣宗爺,就愛玩促織。從他老人家之后,上至皇帝,下到百姓,就沒有不愛賭博的。而且花樣翻新,賭具和賭術齊頭并進。”
說到此處,他向北一拱手:“圣明如咱們圣上,還不是親自發明了麻將?雖說是孝行,但如今天下因為麻將而家破人亡的又有多少!”
周王聽了,笑著點頭道:“還是的,那賭徒不賭馬,還不是可以打麻將、推牌九、擲骰子?就說這麻將,哪一級官兒敢禁?兩宮太后能撕了他!”
鐘記者聽了心道:“這兩貨沒看懂我這篇文章吧?我寫的是不是太文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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