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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48章 諸侯王事

  時至今日,穿越足足四個月之后,劉弘身邊的隨行人員,才恢復到禮法規定的正常狀況。

  不再是蟲達以衛尉之身親自擔任守衛,也不再是令勉以郎中令而持劍侍立,而是由王忠隨行,兩位侍郎護衛身后。

  與殿內的百官朝臣見禮過后,劉弘并未著急坐下,稍清了清嗓,道:“夕者,呂氏逆賊亂政,幸朝堂諸公忠義,方使吾漢家免遭賊子竊奪之禍。”

  “今賊子授首,呂氏盡亡;燕、趙之地,身負北墻衛戍,以為漢室屏障之重,當另遴宗室長者以王之。”

  說著,劉弘便滿臉嚴肅的對殿內稍一拜:“然朕年幼,不敢專行獨斷,還請諸公教朕:燕、趙之地,當以何人王之?”

  劉弘話音剛落,左班的九卿班列中,劉不疑當仁不讓的走出,向御階上一拜。

  “奉常領宗正事不疑,謹奏陛下。”

  “太祖高皇帝八子;今尚在世者,唯代王恒,淮南王長也。”

  “除孝惠皇帝,另五者,燕靈王,趙隱王、恭王皆無后嗣。”

  “齊悼惠王嫡子三人,長子襄已為齊王;次子興居已故,無嗣,東牟國除;三子朱虛侯章,前時竊少府之刀劍弓弩,陛下雖免其死罪,然其秉性勿善,不當王之。”

  說到這里,劉不疑便話頭一轉,再拜道:“依臣之見,宗室凡年壯,秉性良善者,恐唯武哀王嗣,羹頡侯信而已。”

  “臣愚頓,昧死百拜,伏唯陛下圣裁···”

  豎起耳朵聽完劉不疑的上奏,朝臣們再看向劉弘,待等劉弘說出那句‘既如此,便以羹頡侯為燕王時’時,便深深低下了頭顱。

  封劉信為燕王,朝臣自是得到了消息,但劉不疑的話語中,有一處非常值得眾人回味的訊息。

  ——高帝八子,除去代王劉恒,淮南王劉長,孝惠皇帝劉盈,齊悼惠王劉肥,以及絕嗣的燕靈王劉建,趙隱王劉如意,趙恭王劉恢···

  還有個趙幽王劉友,是有后嗣的!

  ——劉遂!

  劉不疑卻非常自然地跳過,或者說無視了幽王后嗣:劉遂,劉弘也完全沒有對劉不疑‘遺漏’了劉遂表達出疑惑···

  再結合數日前,劉遂從未央宮中走出時的神色···

  朝臣們心中頓時一緊,紛紛用力的試圖將‘劉遂’這個人名從大腦中掃除——對于劉遂在未央宮經歷了什么,也沒有人敢好奇了。

  因為趙幽王劉友的死因,早在當時,呂后便已定下論調——心懷怨懟,目無君上!

  在劉弘已經為呂氏一族定下性質:‘呂后無過’的如今,趙幽王一系腦袋上的標簽根本取不掉。

  甚至大膽猜測,不少人已經隱隱猜到了當日,劉弘對氣勢洶洶,入宮‘責問’自己的劉遂說了什么。

  ——膽敢咆哮朕前,卿果真乃幽王之血脈!

  在這個講究‘雷霆雨露皆君恩’的時代,即便劉弘要殺劉遂,劉遂能做的也只有乖乖跪地叩首,謝劉弘‘賜死之恩’;至于劉弘地對錯,根本不是劉遂所能議論的。

  果不其然,燕王的人選定下之后,劉弘又忽視了趙國之王尚為定下人選,面不改色的跳過了該議題。

  “瑯琊王澤,于齊王率軍勤王之徒坐失其軍,按律當奪其王爵,以為庶民;然朕不忍至法于王,私赦又恐損國法···”

  做出一副糾結的模樣,劉弘再拜:“煩請諸公獻策:瑯琊王之事,當如何處置?”

  劉弘言罷,剛上任廷尉的吳公便出班,義正言辭道:“稟陛下,諸侯坐失其國,按律當斬,且不得以金、爵贖罪。”

  “然瑯琊王一事,有先例可循,便當依先例判之。”

  吳公話一出口,朝臣們便頓時側目相對,紛紛打量起這個其貌不揚的新任廷尉卿。

  漢室的法制思想,最早由蕭何制定漢律,并定下‘法無禁止則無咎’的基調為開始,發展到現在,已隱隱有了第二種解釋。

  被秦連累成‘禍患’的法家,在深刻的反思以及對民意的考證研究,對漢律和秦律進行比對之后,驚訝的發現:漢律,根本就是秦律2.0版本!

  作為2.0版本的秦律,漢律卻并不是在秦律的基礎上更進一步,而是對秦律進行了一定程度的‘退化’處理。

  在秦律中,許多原本應該處以黥刑、死刑,乃至于動不動鄉鄰連坐,誅夷九族的罪罰,在漢律中都被改成了相對溫和的懲罰,如罰金、奪爵,貶城旦舂,鬼薪白粲等。

  最淺顯,且最為廣泛的一個案例,對于法家的反思起到了決定性的啟示。

  秦律規定,農戶除了要將糧食收成的部分上繳國家,以為農稅之外,還要上繳“芻藁稅”——芻三石,藁兩石。

  芻、藁,其實就是干草跟秸稈,國家收取芻藁為稅,其主要用途為戰馬的食用飼料。

  作為秦律的2.0版本,漢律自然也同樣有針對芻藁稅的要求——頃入芻三石,藁兩石。

  那相較于秦律,漢法的人道之處在哪里呢?

  首先,漢律中光是關于芻藁稅的說明,就比秦律要長好大一截。

  秦律:頃入芻三石,藁兩石,若不及時繳納,就要流放,鄰里連坐十戶!

  漢律也同樣規定,頃入芻三石,藁兩石,但緊隨其后的一句話,就讓秦律拍馬都趕不上了——上郡、代郡,地惡,頃入芻兩石,藁兩石!

  相較于秦律的死板嚴苛,漢律首先做出的改變,就是因地制宜——上郡、代郡,土地產出不高,所以芻可以比其他地方少交一石。

  再往后,則是整部漢律‘人道’部分的縮影了——如果無法按量繳納干草、秸稈,那也可以交錢沖抵,芻一石折合十五錢,藁一石折五錢;如果芻藁和錢都沒能繳納,懲罰是黃金四兩。

  與之相比,秦律就真的稱得上的殘酷了——芻藁稅,必須繳納干草和秸稈,一根都不能少!

  沒能繳納的懲罰,則更是慘無人道的鄉鄰連坐,舉家流放···

  從這個‘細微’的不同,法家終于意識到秦律的‘不足’,以及漢律的‘優越’性在哪里了——秦法太過于死板,且懲罰太重;觸碰了秦律的人,都會被當亂臣賊子來處置。

  而漢法則是溫柔了許多,并不似秦法一般,將觸犯了法律的人直接否定,而是就事論事:法律規定繳納芻藁稅,那只要達到收取干草、秸稈的目的,就可以了——收上來得錢,也同樣可以從市場購買干草、秸稈。

  對于法律的觸犯者,漢律也不認為其與國家做對,而是同樣就事論事——違反芻藁稅,國家遭受了損失,那為了彌補這部分損失,就罰金吧!

  這種思想上的轉變,無疑對法家產生了十足長遠的影響:相較于秦律的‘就事論人’,漢律這種就事論事的態度,無疑更能被百姓所接受。

  思想得到轉變之后,法家為了被劉氏皇帝所接受,并由此躋身顯學之列,重拾戰國時的榮光,也開始了對法律的探索。

  ——以先例判案,就是法家從黃老學汲取營養的結果。

  就是說,如果某人觸犯了法律,那在針對這個案件的判決過程中,除了漢律的規定外,過去發生過的同樣案件得判罰結果,也是重要參考因素。

  吳公說出這句話的理論依據——‘循例而決’,無疑暴露了吳公的真實身份:要么是披著黃老皮的法家士子,要么就是情感偏向法家的黃老學士子!

  不過對此,朝臣百官也只是稍一詫異,便將吳公透露出的政治傾向記在了心中——說到底,如今朝堂百官,說是個個出身黃老,奉行無為而治,但真實狀況,也只有各自心中知道。

  就說丞相陳平,說是接曹參之衣缽,以行無為之術,但為相近十載,陳平卻從來沒有像曹參那樣,將權力盡皆下放;反倒是緊攥大權,頗有些‘事必躬親’的意思。

  在政治博弈中,陳平更是偏好于‘陰謀’,分明有一絲縱橫家的意思!

  由此可以看出,如今漢家朝堂,在這個以黃老為政的表面下,實則藏著各家學說的縮影;即便是明確為黃老出生的官員,其思想也都或多或少的受倒了其他學說的影響。

  所以吳公對法家的情感偏向,并不會讓百官有什么不適;畢竟吳公如今履任廷尉,執國家律法之牛耳,收到法家的影響也是在所難免。

  而針對劉澤‘失其軍’的罪責,吳公所說的先例,無疑便是高皇帝時期,高皇帝次兄,代頃王劉喜臨戰而逃,棄國而去的往事。

  當是時,長安嘩然,朝堂震驚,即便朝臣出于尊卑而未開口的前提之下,高皇帝劉邦也是雷霆震怒!

  最后,還是太上皇劉太公出面,以家庭和睦為由,勸說劉邦赦免了劉喜的死罪;之后更是使劉喜逃過貶為庶民的結局,只失王爵,而為徹候。

  之后,劉邦更是為了穩定關東,而將劉喜之子劉濞封為吳王。

  從這個‘先例’來看,對劉澤最好的處置,便是廢其王爵,貶為徹候;甚至于將來,也不排除劉澤的子孫會被封王的可能。

  但對于劉澤的處置,劉弘同樣已經放出了消息——只削其土,不奪其國。

  從這個角度上來看,天然身為皇黨的吳公提出‘循例而決’,其意圖就很值得品味了。

  沒讓眾人期待太久,劉弘沉吟片刻,回應道:“廷尉所言雖有理,然瑯琊王,宗室長者也,朕年幼,須依仗宗親長輩之處甚多,不忍苛瑯琊過甚。”

  說著,劉弘便做出一副略有些心虛的模樣,對殿內的吳公問道:“朕意,先削瑯琊之一縣,令其王澤以此為戒,許其日后戴罪立功;不知廷尉以為如何?”

看著吳公順坡下路,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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