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關于御史大夫的改造方案盡數道出,劉弘便發現王陵的眉頭緩緩皺起,面色逐漸鄭重起來。
過了許久,王陵幾欲欲言又止,終是在劉弘‘太傅但言,朕不怪罪’的鼓勵下,拱手一拜。
“臣愚以為,陛下此舉,或不得成行···”
小心翼翼的說完,王陵稍抬起眼皮,暗自打量著劉弘略顯詫異的面色。
將御史大夫改造為監察機構,監督官員行政?
在王陵看來,這何止是不行,根本就是在自掘墳墓!
專門派三公之一的御史大夫,去監督官員的私德?
只怕此令一出,當天就能有數百官員羞憤自盡!
在這個不信任等同于羞辱的時代,皇帝如此明顯的表達出對官員的不信任,就等同于指著官員的鼻子,斥責官員屁股底下都不干凈!
那樣一來,不管干不干凈,為了證明自己‘清正廉潔’,官員只有一死以證清白!
看著王陵目光中想說,又礙于君臣關系不好直說的復雜目光,劉弘略一思考,便也反應過來,不禁為自己的異想天開感到好笑。
其實劉弘想的也沒問題:設立監察機構,監督官員,這在歷朝歷代都是有例可循的,表面上看,確實能起到集權的作用。
但劉弘卻忽略了,這是民風尤重風骨,個人尊嚴、個人名譽比生命還重要的漢朝!
真說起來,封建時代的官員,又有幾個能保證兩袖清風,不貪不拿?
千里為官,不圖發家致富,難不成是圖振興國家?
在劉弘看來,西漢官員受辱便自盡的舉動,分明就是又當又立!
——明明貪了,被爆出來還要為了證明清白,不惜自殺保全名聲,讓劉弘落得一個‘苛待官員’的污名!
有這風骨,當初拿錢的時候,怎么就沒管住那手呢?
不過吐槽歸吐槽,劉弘不得不承認,王陵的憂慮是有道理的:此時的政治風氣,確實不允許出現一個專門負責監督官員的機構;更枉論將國家三大巨頭之一的御史大夫,改造成監察機構了。
御史大夫,秦時始置,明面上的職責是監察百官,輔佐丞相;但絕大多數時候,御史大夫是被皇帝當做掣肘丞相的‘副丞相’來用的。
至于監察百官,與御史大夫的后身——‘御史言官’的聞風上奏,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兒!
后世言官的職責,除了沒事給皇帝添添堵以外,就是聽見風吹草動,就不管合不合理,有沒有證據,直接出來彈劾官員,以此彰顯自己的剛正不阿。
而西漢御史大夫的‘監察百官’,則僅限于在官員任命之前,以考察政治成分、評估政治能力的目的,去查一下這個官員的底子。
而且御史大夫屬衙的日常運行,并不是御史大夫負責,而是身為副官的御史中丞執掌。
御史中丞為首的屬官,也只是將每個官員的個人履歷,功過記錄在冊,以備官員調動的時候拿出來,給朝堂(皇帝)做參考。
如果劉弘真的一拍腦袋,將御史大夫改造成全權負責監察官員的機構,御史大夫衙門很可能會發展成后世那般,文人士大夫遇到對手的時候,通過捏造私德污點來攻擊對方的‘嘴炮鍵盤局’!
想到這里,劉弘便知道歷史上的言官,是在什么背景下產生的了——可能設立御史言官的皇帝,就是如劉弘想的這般,想給官員階級安個枷鎖;結果枷鎖沒上成,反倒遞了一把刀!
在歷史上,不知有多少忠臣良將,被御史言官們捕風捉影之語所害,落得凄慘下場。
無奈的搖了搖頭,歉意一笑,劉弘整了整面色,起身鄭重一拜:“幸得老太傅相勸,方使朕未行差就錯···”
今天但凡換了一個人,劉弘都不可能意識得到,自己的想法有多么天真!
劉弘犯蠢,不對付的人當然會樂見其成;即便是劉弘地班底,也會礙于劉弘地顏面而不敢明說。
漢室數千萬人中,唯王陵一人,能憑借其‘帝師’的身份,旁敲側擊提這么一句‘此事應該可能也許不是很好’。
在這個沒有信息網絡的時代,中央政策,從來不可能被官員百分百執行!
即便是朝堂三讀通過,百官無一反對的政策,出了函谷關能被執行七成,就足以讓劉弘屁顛顛跑到高廟,對劉邦的衣冠吹噓自己的文治武功了!
若非如此,后世的王安石變法,也不會成為壓倒北宋政權的最后一根稻草。
真正成熟的掌權者,在頒布一份政策的時候,不單單要考慮這個政策所帶來的利弊;反而應該首先考慮到:這個政策在官員手里,能玩出什么花樣!
王安石變法,難道不夠好?
事實恰恰相反,王安石變法的本意,其實十分先進!
青苗法提出,農閑時分,百姓青黃不接,無以為繼的時候,可以從官府借貸款、糧,來應付生活;半年收利息二到三分,分別在夏、秋與農稅一同歸還即可。
保馬法更是直指軍隊騎兵奇缺的問題,提出鼓勵百姓養馬,由官府租馬與百姓,按月交‘租息即可’。
如果執行得當,王安石變法中,光是這兩部分,都足以扭轉北宋積貧累弱的局面;甚至有朝一日提兵北上,恢復秦皇漢武時的榮光也未可知!
可如此先進、合理,幾乎與近代‘銀行貸款’相媲美的王安石變法,最終反而讓北宋最后一絲氣數被葬送,北虜入關,神州大陸遍地胡腥···
究竟是什么原因,導致了王安石變法的失敗呢?
答案就是:王安石只考慮了政策的優劣,卻并沒有考慮到:自己苦思冥想而出的救國之策,究竟會被負責執行的官吏演魔改成什么樣子!
——青苗法發行,原本寄希望于活不下去的百姓賣兒賣女、賣田賣宅,從而獲得奴隸、田地的地方豪強如喪考妣,旋即與地方官府狼狽為奸,將青苗法的自愿原則魔改成了強制攤派:每年農閑,農民必須從官府借貸!
這使得原本不用借貸、借糧,還有脫離貧困線的百姓礙于官府威權,不得不從官府‘借’回銀錢、糧食,放在家里吃半年灰,甚至花費不小的儲存成本,然后在半年之后加上利息,原封不動還給官府。
保馬法自也逃不過強制攤牌——地方官府不止強制要求百姓從官府借馬,還必須按照指標,每年還官府租息。
比如說:馬養了兩年,生個馬駒應該的吧?
什么?
沒生?
肯定是爾等刁民私藏了,每兩年送一匹馬駒到官府!
就這樣,原本出于改善百姓生活而設立的青苗法,以及為了增加戰馬養殖量的保馬法,徹底壓死了本就疲憊不堪的北宋百姓。
毫無意外,王安石變法廢黜幾十年后,北宋便宣告滅亡——即便金兵未曾攻破北宋都城,活不下的底層百姓,也早晚會揭竿而起,推翻‘暴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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