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讓我強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章 神的能力
“十年”之后。
達弗林還是死了,死在一次與異種壟斷者的戰爭之中。
他并不后悔,因為他戰斗過,這就足夠了。
唯一遺憾的就是,他終究還是沒能回到女友安蒂身邊,沒能實現保護對方的愿望。
達弗林睜開眼睛,看著眼前有些熟悉又陌生的街道。
這是個僻靜的小巷,遠處躺著一個干凈的流浪漢。
等等,我不是被一個名叫“勛爵”的老頭子給咬破脖子了嗎?
他回想起自己死前的記憶。
而現在,難道他來到了地獄?
他沒有自信可以上天堂,畢竟他沒有完成自己心中的承諾。
半小時后,他慢慢地興奮起來,嘴角邊裂開一道笑容。
“原來,我是重生了!不,這應該是某個電影中的情節!”
他在心底狂喊著!
他看清楚了周圍的一切,這不就是十年前,他加入天命社后,所做的尋種任務嗎?
那個流浪漢,給他的記憶太深刻了,畢竟那是他再一次從死神手中逃走。
而現在,他多了十年的記憶。
首先要干什么?
趕緊逃離這個流浪漢的身邊嗎?
不,還是要按照原來的劇本演。
不然的話,有可能自己的逃走,會被流浪漢當成是去喊人,從而直接殺了自己。
達弗林這樣想著,信心滿滿地繼續觀察著流浪漢。
然后那群突如其來的喪尸們,再次出現,流浪漢逃跑,他還是打電話給上司,通報情況后,然后開車逃出城去。
這一次,當流浪漢追上他的車后,卻沒有說話,而是直接一掌打過來。
“等等,你為什么要殺我?”達弗林大驚失色。
這和之前的劇本,不一樣啊!
“沒什么,莫名其妙,我感覺腦子里很煩,不想說話。你們這些蒼蠅,還是去死吧。”
接著達弗林毫無疑問地掛了……
然后他又醒了。
這一回,他欲哭無淚。
為什么重生后,劇本就發生變化?
不,話說回來,不發生變化才奇怪。
他這次直接選擇逃跑,然而還是被流浪漢一把抓住拍死。
如此重復十次……
達弗林發現自己陷入死局,無論他做什么,都會被對方一巴掌拍死。
甚至他故意假裝背叛天命社,投靠對方,也被對方一巴掌拍死。
這重生還有意思嗎?
自己就是來無限死亡的嗎?
他骨頭里的固執與倔強,爆發了。
他還不信了,自己有著無限重來的本事,還搞不定一個異種者?
他仔細分析起來。
每次重生后,一定會出現喪尸攻城,在那之后,這個流浪漢就會殺了自己,只是花樣和時機不同。
也就是說,喪尸攻城事件,擾亂了那個流浪漢的心情。
所以他要想活下去,必須將喪尸消滅掉。
于是他這樣干了。
又重生了三十次,他才想到辦法消滅喪尸。
而這一次,那流浪漢果然沒有殺他。
正當達弗林暗暗高興,想要偷偷溜走,直接去找那位光明修女,拿自己的固執之種時,流浪漢卻再次出現在他面前。
“這就是凡人的適應力嗎?三十次,不,是四十一次的重復,就能找到答案。”流浪漢盯著他,若有所思道。
“什么四十一次的重復,先生,我聽不懂你在說什么。”達弗林連忙裝傻。
他確定自己擁有了“土拔鼠之日”的超能力,絕對不想這個秘密被別人發現!
“呵,其實你的智慧不比我低多少,但你能用來觀察這個世界的工具,卻比我差得太多。”
流浪漢這次有了談興,他本來就是一個喜好辯論的人。當然他不喜歡詭辯,因為那對他來說,沒有刺激性。
只有來自真實世界,真實邏輯的碰撞與反饋,才能讓他感覺到活著的味道。
“什么意思?”達弗林謹慎地看向四周。
“很簡單,雖然你是這個鬧劇中,唯一有完整記憶的人,但恐怕你每次重來時,都沒有注意過時間吧?哦,對了,你只有手機,沒有手表。”流浪漢指了指他的手腕道。
達弗林有些迷惑,不明白對方想說什么。
時間,時間有什么問題嗎?
“哈哈,其實人與人之間的最大差別,就在于獲取信息的能力。就像現在,我雖然沒有被選中,然而我仍然能發現這個世界的異常。”流浪漢很是自信地笑道。
他為自己能從那個迷境中擺脫出來,而感到非常自豪,因為這意味著他戰勝了一個未知的強大存在。
對方太強了,他第一次真身面對這樣強的存在,他感覺自己的異種甚至都在瑟瑟發抖,讓他感到無比的刺激與真實。
達弗林還是一腦袋迷惑,他唯一能明確的,就是對方很可能發現了自己處于時間循環之中!
“你還聽不懂嗎?讓我來慢慢告訴你。”流浪漢緩緩說來。
“你和我,還有周圍的人,都被一個強大者,或者說神,拉入了一個迷境。這么說吧,對方可以截取一秒之內,周圍數百萬平方公里的所有人物、建筑、天空……等等一切時空信息,然后用它們編織一個時間流速是十年的循環迷境。”
“而你,就是這個循環迷境的主角,你每次都可以保留上一次在迷境的記憶;而我只不過是一個有著特殊能力的配角,神每次都會讓我遺忘在迷境中的記憶。”
“然而這個迷境還是有一個小小的漏洞,那就是每次循環結束后,它都會等待一秒后,才會重開。于是剛剛開始時,我就有著一秒的清醒時間,然后我就把這一秒的記憶存儲起來。而循環本身又會消耗一秒的現實時間。”
“于是剛剛循環再次開始時,我就有了41秒不連續的現實記憶。然后我發現了異常——這個迷境一直是以82秒之前截取到的場景信息來布置的,而我有著整整41秒的不連續未來記憶!”
“這就是我為什么會感到腦子很煩的原因,因為我的記憶不完整。”
如果聞人升聽到這個流浪漢的話,肯定會大加贊嘆。
小幻是個大懶蛋,布置幻境加速時,怎么可能像他這樣的完美主義者,事事都考慮清楚。
她留下的漏洞很多很多,畢竟她是為了玩,不像聞人升,是為了干正事……
比如截取一次場景信息,她就一直用下去,又比如她為了讓配角們遺忘幻境中的記憶,隨隨便便就借用神秘之種上銘刻的神秘遺忘術,那可是聞人升才學會不久的技能。
又因為聞人升說過,這種加速幻境會對人的腦子造成負擔,所以她才會留給那幾個角色一秒的現實休息時間,省得他們瘋了……
這也是被那個流浪漢發現異常的關鍵所在。
她當然不可能將幾百萬平方公里內的所有信息都弄進來,只有和主角達弗林相關的幾個人,才會進入幻境,成為表演者,其他人和物都是幻象。
即便如此,也是在聞人升的神秘之種加持下,享受四十幾倍的被動增幅,她才能有這種能力。
當然流浪漢并不知道這一點,他仍然在達弗林的震驚中,無比敬畏地說道:
“這是神才有的能力,而你,就是得到神之青睞的人!”
“你說,我還會殺你嗎?”
達弗林目瞪口呆,愣愣道:“原來我沒有什么土拔鼠之日的能力,我只是被某個存在看中了而已。之前經歷的一切,都是虛幻!都是假的!”
他苦澀地笑了起來,垂下腦袋,帶著無比的失望。
“傻瓜!”流浪漢狠狠拍他一巴掌,差點將他拍進土里,“你以為這全是假的嗎?錯了,這個幻境中的演化,全部都是按照真實世界的信息和邏輯進行組織的,也就是說,你在幻境中所發現的信息,所得到的知識,同樣可以用到現實中去!”
聽到這里,達弗林眼神大亮,話也不說,立刻向一輛車跑去。
既然流浪漢不殺自己,那還等什么?趕緊去找自己的異種去。
只是剛剛跑到車前,他突然愣住了,回頭向遠處的流浪漢問道:
“先生,您能告訴我一件事嗎?現在的我,是不是還在迷境中?”
“當然還是在迷境中,你忘記了嗎,我剛剛說過,我在醒來后,看到的場景,和我腦海中記憶的場景不一致。等到什么時候,我醒來后看到的場景,比我腦海中記憶的場景信息要新時,就能說明,我們回到了現實中,或者是那位大神,更新了游戲的初始場景信息……”
“所以你啰嗦這么多,其實你只能確定這一次,并不能確定未來吧?”達弗林這回是徹底聽懂了。
流浪漢無話可說,只能攤開雙手。
達弗林一屁.股坐在地上,但他不是放棄,只是想要休息一會再戰。
然而下一刻,他卻被流浪漢一把抓起來。
“跟我走,我有一個好主意……”
流浪漢露出一個神秘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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