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更,先更后改)
鳴冤鼓這種事物,其實在上古時期便就有。
那時候是用來進諫所用。
后來某代人皇,決定將這種模式推廣至天下,遂下令讓每個衙門前,都要豎立此鼓,被敲響時,主官官員需升堂問案,同時,這鼓還有公告上下班時間作用。
這是一項很人性化地舉措。
尤其是這個時代,一地主官乃是行政司法一把抓,設此鼓頗為見效。
故當那虎橋鎮龐員外,勾結鎮上差役袁山,靠著背后這位錢書吏,橫行不法時,一項重點就是阻止相關人靠近這鳴冤鼓。
知縣于長案后一拍驚堂木,兩側衙役高喊威武。
如此情形,讓幾乎未曾出過遠門的兩位告狀人,雙腿發顫,尿意上涌,想到那尚未脫哭的劉長青,才堅持住沒有趴下。
“堂下人有何冤屈,為何敲響衙前鳴冤鼓?”
劉長青的父親立在堂下,彎腰行禮,哭訴道 “縣尊在上,小老兒乃是府城治下,北面虎橋鎮百姓,世代以種田為生。吾育有一子劉長青,這是我那兒媳杜香芹。”
“家中世代有塊好地相傳,不合被那虎橋鎮上龐永年龐員外看上,欲以市價一成收購,這和明搶無差,且這塊地出產全家口糧,就是市價也不敢賣。那龐員外逼迫之下,家中那里肯依!”
“可龐員外卻勾結了那鎮上差役袁山,安了罪名將我那兒子抓了去關押,據說還要發配遠處,又把家中田地耕牛奪了去。”
“都說那龐員外和袁差役背后有縣衙中人,之前出現類似事件,沒有能成功來到縣衙告狀的。小的一家本已毫無希望,但是日前虎橋鎮土地公托夢我全家,讓來此處申告,故一同冒險來此,還望縣尊主持公道!”
聽到下面控訴,縣尊沉默了下,怒道“什么時候來縣里告狀,竟然成了‘冒險來此’了?!”
而后和顏對堂下二人說道“此事我已知曉,本官自會主持公道。”不待二人應答,知縣便抽出兩根“執”字令簽,喚道“捕頭何在?”
堂下兩班衙役中閃出一人“屬下在!”
“你取此令簽,將那虎橋鎮員外龐永年、差役袁山一起捉拿歸案,順便提出劉長青,一起帶來衙里,多帶些人手。”捕頭正待領命,卻聽知縣繼續說道“而后,你親自帶人,上那錢書吏家中,將那錢文瑞本人捉來此處!”
聽到縣尊命令,堂下捕頭一愣,再次確認沒聽錯后,才安排巡捕們迅速行動起來,就如堂上知縣所吩咐那樣,多派人手去虎橋鎮,同時親自帶隊,去那錢書吏府上抓人。
接著,知縣繼續安排“命人將此二人請到后衙客房,安頓保護好,待到雙方到齊后,本官再行升堂。”兩名告狀者欲要再說什么,卻被身后兩位文吏請走。
這番操作,讓堂下眾人,尤其是公人們頗為不解。
不經審問單憑一面之詞,為何直接就信了?眾人聽得分明,縣尊用詞是“捉拿歸案”,這證明已將另一方定性為罪犯。
而且,好好地為何將錢書吏抓了?
公人們驚疑不定,一頭霧水。
知縣面帶微笑,看著堂下眾人,待來告狀的劉長青父親妻子被請走,送去后衙客房后,才笑道“昨晚城隍給本官托夢,特意囑托此事,甚至將這錢書吏劣行逐項列舉,本官記得分明。”
“況且,城隍還將此事分說與我,這件事情經過、雙方涉事人,以及今日會有受害人來告狀一事,本官都早已知道,故此行動。”
堂下眾公人紛紛下拜,心悅誠服。
至少是表面上心悅誠服。
方長帶著黃犬,朝府衙走去。
這兩日,他們在趙城隍府上借住,被招待的很好。
縣衙中所發生之事,方長已經全部知曉,就等那虎橋鎮被捉拿的人們到達府城,看看結局。
升堂時,提前得到消息的百姓們,已經在衙門口圍了一大圈,不過兩名差役用水火棍架起,不讓他們更近一步,免得驚擾了縣尊審案。
威——武——
衙役們的呼喝聲經年累月練習后,變得頗有震撼力,襯的堂上知縣也更顯威嚴。
方長和黃犬混跡在百姓堆里,看著里面情形。
周圍聲音也一字不落傳進他耳中 “…這姚知縣可是個好官啊,這幾年市面清平了不少…”
“…是啊…”
“…聽說今天要審的有那錢書吏?這可真是…”
“…大快人心,大快人心…”
“…哈…”
百姓們反應還是頗為吃瓜,并不太關心里面龐員外或者劉長青一家的恩怨,反而對縣衙中錢書吏被捕感到愉快,卻也是這人素行不端,劣跡能瞞過上面縣尊,卻瞞不過明察秋毫的百姓們。
那縣尊一拍驚堂木,道 “將雙方帶上堂來。”
接下來的情形,卻沒有滿足吃瓜百姓們的心理需求。
沒有犯罪份子百般抵賴、沒有辯證雙方精彩對撕、也沒有大板子打的血肉橫飛,只是知縣直接說明了事情經過,又將那擔架抬來的錢文瑞各種罪行列舉,喪失了抵抗心理的犯罪方三人,便就低頭認罪,表示伏法。
這讓圍在縣衙門口人們稍顯失望。
但是接下來,知縣宣布審判結果的情形,又讓大家興奮地躁動起來。
只見縣尊抓起幾根簽,說道 “虎橋鎮龐永年,勾結差役袁山,在鎮上橫行不法,欺壓良善,按律此二人當充軍,發配五千里,永不得返回。并沒收其家產,盡查不法事,召回被構陷百姓,所侵占財產也需奉還。”
聽到這話,龐員外和差役袁山面如死灰。
只聽縣尊繼續說道“寧河府縣衙書吏錢文瑞,多年來壞事做盡,惡貫滿盈,當處斬刑。”
對此,擔架上的的錢文瑞只是動了動頭,沒有太多反應。
倒是外面圍觀百姓一片叫好聲。
方長蔚然一笑,帶著犬妖劉阿黃稍稍離遠,問道“事情已經結束了,阿黃,接下來你怎么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