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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章 提名金曲獎

  高考后的第五天,也是王曉百無聊賴的第五天。

  這天,他收到了兩封信。

  兩封信的包裝很精致。

  一封通體為紅,有金色紋路。

  一封純白如雪,簡潔大氣。

  王曉先打開了紅色信封。

  你好,寶藏男孩。我是洪東明。

  上次在直播間你我二人比較廚藝,老夫技藝不精輸給你兩個美食盛宴名額。

  盛宴將于六月十七日開幕,地點在京城盛華大酒店。

  請柬就在已隨信封寄來。江三歲的請柬也已發往其住處。

  還請務必參加。

  王曉倒了倒信封,一張紅色并且畫著一個精致餐盤圖畫的請柬滑落到王曉手中。

  美食盛宴?

  如果洪東明不提這事他都快給忘了。

  上一次在直播間和洪東明切磋的時候,可是贏了他兩個美食盛宴的名額。

  這老家伙這么殷切地送來請柬,恐怕是黃鼠狼給雞拜年,沒安好心啊。

  不過…

  江天悅也會去嗎?

  正好最近閑得無聊,就去走一遭吧。

  看看這老家伙葫蘆里到底賣的什么藥。

  王曉并沒有糾結洪東明是怎么知道他的住址的,洪東明大小也算是個人物。

  知道了他的真實身份,想調查他的家庭住址還不是隨隨便便。

  忽然,王曉想起什么事,眉頭皺了皺。

  洪東明這老家伙不懂規矩啊。

  怎么沒有把機票一起寄過來?

  還有酒店呢?

  住的地方也沒給安置嗎?

  一點誠意也沒有…

  打開第二封信,是李黃卦寄來的。

  信封里沒有信,只有一封請柬。

金曲獎提名歌手入場請柬  王曉楞了一下。

  “金曲獎?!”

  縱使以王曉的心性在看到請柬上的幾個大字時都不禁有點激動。

  我滴個乖乖,金曲獎啊。

  什么是金曲獎?

  乃是華夏最有分量的歌曲大獎!

  華夏歌壇的最高榮譽!

  有這么一句話,不想得金曲獎的歌手不是好音樂家。

  可以說,沒有任何一個歌手不想得金曲獎。

  如果有,那一定是個意外…

  金曲獎不是什么歌都能被提名的。

  一般只有極具影響力并且有一定深度的歌曲才能獲得提名。

  而且,金曲獎這種大獎被暗箱操作的可能性極低。

  所以也得到了大眾的認可。

  許多歌手就是曾經口碑不怎么樣,在得了金曲獎之后得到大眾認可,口碑直線飆升。

  “我竟然被提名金曲獎了?”

  王曉有些愣神,不過想想也是。

  如果《我相信》沒有被系統架空的話,演唱它的楊培安也是曾經的金曲獎的主。

  這么一想,自己得獎也不是那么不可思議的事。

  “嘟嘟嘟——”

  王曉的手機響了,掏出來一看,是李黃卦打來的。

  “喂,王老弟,請柬收到了沒。”

  電話剛一接通,對面就傳來李黃卦熱情的聲音。

  “嗯。收到了。”

  “哈哈哈。恭喜你了王老弟!沒想到你剛剛出道就被金曲獎提名了。不管得不得獎,老弟你都是未來可期啊,未來可期!”

  “呃…我這已經算是出道了嗎?”

  “算,當然算。你的歌都火遍半邊天了,要是這都不算出道,那歌壇就沒幾個有臉說自己出道了。”

  “那好吧。這請柬上也沒寫時間啊。”

  “六月三十號。沒多少天了。老弟你好好準備準備。置辦兩套體面的行頭,說實在的,老弟你平常穿的實在是…實在是太接地氣了。”

  王曉一陣無語,沒想到他穿著竟然還成了槽點。

  “記得到時候給我準備機票,還有安排酒店房間。”王曉叮囑道。

  “沒問題。放心吧老弟,老哥能讓你一個人去嗎?到時候我和老杜一起去給你加油助威。哈哈,沒事的話我就先掛了。我這邊還有個會。”

  “嘟嘟嘟——”

  王曉對于大大咧咧的李黃卦也是相當的無語。

  不過——

  被金曲獎提名還真有點小爽呢。

  嘿嘿,也不知道胡爾武的《愛情》和卿火火的《無邊無際》怎么樣了。

  這兩首歌雖然不如《我相信》,但是聽起來還是蠻可以的。

  上網擺渡了一下。

  果然,這兩首歌的口碑還是不錯的。

  尤其是《愛情》蹭著《我相信》的熱度,專輯賣的比以往胡爾武的其他專輯都要好些。

  至于《無邊無際》…

  好像卿火火只唱了一次現場就乖乖回去當自己的小主播了。并沒有再去完整的錄一遍。

  王曉還在看到很多唱片公司邀請卿火火前去錄歌被拒絕的帖子。

  這個卿火火有點意思啊…

  唱的歌火了不趁熱打鐵出個單曲專輯包裝一下自己出道當明星,還真的一心一意地開著直播。

  真是大千世界,無奇不有。

  距離美食盛宴還有三天,王曉閑的無聊,就買了明天的機票飛往京城。

  與其在黃州市無聊的發霉,小魚上學,溫婉在美堅國。

  他還不如早點去京城轉轉,看看首都的繁華。

  反正王曉現在不差錢。

  飛機一大早起飛,不到兩個小時便抵達京城。

  行走在京城的街頭,看著鱗次櫛比的高樓大廈,王曉只能感嘆,首都的繁華果然不是黃州市能比的。

  作為大國之都,京城的繁華程度在全世界都是十分靠前的。

  哪怕是魔都上海比起京城都要差上一些。

  這里匯聚著全球前五百強的跨國公司,匯聚著諸多懷抱夢想創業的年輕人。

  這里遍地都是夢想,遍地都是機會。

  京城的街頭車水馬龍,連在路邊行走的行人都走著匆忙的步伐。

  這個城市不僅繁華,而且匆忙。

  中彩票從而暴富到身家六個多億的王曉絕對是這個城市的異類。

  走在京城街頭,王曉有點后悔自己來京城玩竟然沒有提前做好攻略。

  現在可好了,現在連去哪都不知道。

  “算了。喝杯咖啡吧。”

  王曉打開手機導航,直接搜索附近最好的咖啡店,按照導航前進。

  一條繁華大道上,王曉停在了一家裝潢精致,門面輕奢的咖啡店門口。

  米蘭客。

  三個工整的大字印在簡約的白色底板上,看上去就給人一種高端的感覺。

  王曉直接走進店中。

  簡約是這家店的風格。

  純白色的墻壁,乳白色的桌椅,以及放在三十厘米臺上的黑白相間的鋼琴。

  非常的有逼格。

  這是王曉對這家店的點評。

  放眼一樓,稀稀疏疏地坐著小白領。

  有的品著咖啡和聊著天,說說笑笑。

  有的手指正在敲擊著隨身攜帶的超極本,大概是個碼字狗吧。

  王曉的到來沒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當然,除了前臺和保安。

  一位面容姣好的前臺小妹笑著朝著王曉走了過來,在其身后,跟著虎視眈眈的保安。

  “這位先生,您…”

  前臺小妹看向了王曉戴著的帽子口罩墨鏡。

  是的,王曉帶著黑色帽子口罩墨鏡。

  再怎么說,王曉現在也是個人氣歌手了。

  本來王曉也沒把這件事放心上,但當他走在黃州市路上被眼尖的粉絲圍起來要簽名照之后,他就改了。

  上街必背墨鏡口罩黑色鴨舌帽。

  像京城這么繁華的地方,粉絲肯定更多,王曉自然要把自己包的嚴嚴的。

  當然,這樣造型的王曉在街頭回頭率有點高。

  不過王曉身邊一沒保鏢二沒經紀人。很少會有人認為他是個明星。

  大部分人都把他當場了殺馬特非主流。

  這套裝扮雖然幫王曉省了不少事,但此時卻引起了米蘭客保安的高度關注。

  “哦。不好意思,臉上有疹子,不方便摘口罩。”

  王曉文質彬彬地為前臺小妹解惑。

  “哦。那…”

  前臺小妹又看向王曉的帽子和墨鏡。

  “怕曬。”

  “好吧。”

  前臺小妹和王曉一同來到前臺。

  “請問先生您要點什么。這是菜單。”

  前臺小妹知道看得出來王曉是第一次來,于是把菜單遞到王曉面前。

  王曉接過菜單,打開一看。

  美式咖啡:100元。

  拿鐵:180元。

  藍山:210元。

  摩卡:210元。

  卡布奇諾:250元。

  墨鏡之下,王曉的眼睛忍不住瞪大。

  最便宜一杯咖啡要一百塊?!

  常見的藍山,摩卡也要200塊?

  這賣的是咖啡機啊還是咖啡?

  一杯藍山都夠黃州市一個普通的公司小職員兩天的收入了。

  這誰喝得起?

  好吧…

  王曉喝的起。

  點了一杯摩卡,王曉便找了一個角落坐下。

  面對墻壁摘下了帽子口罩墨鏡。

  王曉也開始享受起悠閑時光。

  忽然,一道倩影走了過來,站在王曉對面。

  “王先生,我可以坐下嗎?”

  王曉抬眼一看,有些驚訝。

  是白素初。

  “當然可以。”王曉立刻點點頭道。

  這可是他上一輩子的救命恩人啊。

  當初在黃州市銀行的一個小分行遇到白素初,本來想著等忙完再去找白素初報恩。

  但當王曉高考完再去找白素初的時候,分行新來的大堂經理告訴他白素初已經離職了。

  至于去了哪里,他們也不知道。

  白素初很漂亮,能當上大堂經理的當然很漂亮。

  白皙的臉蛋上長著俏皮的蔥鼻,一雙眼睛好似會發光一樣一閃一閃的。

  天鵝一般潔白無瑕的脖頸,一身白色碎花長裙,美的不講道理。

  和那天在銀行見面時氣質完全不一樣。

  那時候的白素初是一個成功女性的氣質,渾身都散發著女強人的氣場。

  但現在不一樣,現在的白素初就好像是一只白天鵝,盡情散發著自己的美麗。

  不僅沒了男人所不喜的女強人氣場,身上魅惑的女人味更甚。

  “王先生是來京城游玩的嗎?”

  白素初眨巴著眼睛,長長的睫毛再為其添上幾分美麗。

  “嗯。高考完非常無聊,在黃州閑得無聊就出來兜兜風。

  白小姐你呢?我好像聽說你辭掉了大堂經理的工作。是在京城找到工作了嗎?”

  王曉認真的看著白素初,眼神十分真摯。

  這位上輩子救了他性命的美麗女子可是在幾年后慘遭殺害,如今重生回來,他自然要搭救。

  本來王曉還想著回頭是不是托杜牧風還有姬紫衣幫忙查一查白素初的消息,沒想到在這里碰了面。

  “哈哈,素初正要告訴王先生呢。素初找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要不了多久就要結婚了。到時候還想請王先生前來祝賀呢。”

  說著,白素初臉上泛起了幸福的光暈。

  她最近過得很幸福。

  緣分真的很奇妙。

  白素初是一個獨立自強的女子,在不靠關系的情況下,她年紀輕輕就當上了黃州市銀行的大堂經理,這就是她能力的證明。

  本來,白素初滿腦子都是怎么把業績搞上去,怎么快點晉升,晉升到真正的核心管理層。

  那天她接待了王曉,留住這么大一筆存款,年中考核的成績一定非常棒。

  調任總行的可能性非常大。

  可就在這個時候,她遇到了那個男人。

  一個相貌俊秀,德才兼備的男人。

  以前,白素初一直認為自己是當代女強人,未來的時代弄潮兒,自強女性的代表。

  如此優秀的她是不需要要男人的。

  可她偏偏愛上了那個男人。

  為了那個男人,她愿意放棄自己打拼出來的一切,愿意跟在她的身邊當一個賢內助。

  放棄了自己的事業,白素初不僅沒有覺得空蕩,反而每天沐浴在幸福中。

  大概,這就是愛情的力量吧。

  他們的戀情發展的很快,短短兩個月,他們已經心意相通,迫不及待地想要結婚了。

  征得雙方父母的同意,他們的大婚之日定在了七月三十日。

  也就是下個月末。

  看著白素初滿臉的幸福,王曉也是非常愿意送上自己的祝福。

  但是王曉總是感覺不太對勁。

  上一世他被白素初救下一年之后去尋找白素初,醫生對白素初的身份三緘其口。

  在花了很大功夫才找到白素初地址之后,王曉卻發現白素初已經被殺身亡。

  而且還是一起無頭懸案,一直沒有被破獲。

  根據那位醫生所說,白素初是大戶人家的小姐,可不是嫁入豪門啊。

  結合這些,王曉覺得這些事情有些蹊蹺。

  王曉有股很強烈的直覺,白素初的未婚夫有點貓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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