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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六一章 離任交接3

  第一一六一章離任交接3

  孫吳冬、賈悅文和孫鴻運從教育辦小會議室撤出之后,前任戶山鎮教育辦主任錢進和現任戶山鎮教育辦主任齊繼凱的離任交接儀式便正式開始了。

  隨著近幾年有越來越多的媒體和社會各界對教育系統內各中小學校長、公辦幼兒園及其他教育行政部門“一把手”離任工作的關注,也引起了教育系統內從上到下的高度重視。為了加強對全縣中小學校長的監督和管理,也為了規范各中小學校長離任交接工作,戶縣教育局于2000年1月出臺了《戶縣中小學校長離任交接實施辦法(試行)》,實施辦法詳細規定了戶縣各中小學校長離任交接的各項細則,戶縣教育系統內的其他教育行政部門或教育事業單位的負責人離任參照實施。

  《戶縣中小學校長離任交接實施辦法(試行)》主要從離任負責人的經濟責任事項、干部人事事項、重要工作事項、個人保管使用的公共財物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這幾個方面入手,有針對性地制定了詳細的規章條文。

  以離任交接中的經濟責任事項為例,其第一項就是要求離任負責人在接到教育局下發的離任通知書的第一時間就凍結本單位財物,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財務支出。第二項是離任負責人要在接到離任通知書之后在最短的時間內做好財務盤點、賬目清理、登記造冊等工作,同時還要準備好離任移交事項的書面材料。這些書面材料包括單位的各種借款、押金、暫存款、工程款、業務招待費、會議費及日常辦公費等款項,尤其是對那些不能結算或者清收困難的款項,應逐項進行登記并寫出說明,在經離任經辦人審查后方可辦理移交手續。對不符合管理規定的支出一律不予認定,所產生的費用由負責人和經辦人自負。第三項是離任負責人直接經手或保管的單位現金、各種票據、印章和單位電子數據的,也要書面移交并做出說明。第四項是其他的諸如任期內工程在建項目,單位資產租賃、投資、抵押、出借、擔保合同等,任期內已經發生尚未處理或正在處理的經濟糾紛和訴訟事項等,任期內未結的債權和債務事項等,這些也要做書面移交并寫出說明。在第五項中還特別規定,對未在移交書中出現的各種債務,接任負責人可以拒絕支付,由離任負責人承擔債務;對在移交書中出現的債務,接任負責人有權提出質疑并拒絕簽收,離任負責人也應做出解釋和說明,對接任負責人拒絕簽收并經查證系違規支出的債務,由離任負責人自負。

  從以上離任交接中經濟責任事項的這些規定可以看出,現在的離任交接并不是跟以前一樣馬馬虎虎走個過場就行了,這也是為什么教育局計財科姜科長要親自出馬的原因。這是戶縣教育局制定的《戶縣中小學校長離任交接實施辦法(試行)》在戶縣教育系統內的第一次正式施行,身為戶縣教育系統財務工作的總負責人,姜科長可不敢有一點馬虎。

  《戶縣中小學校長離任交接實施辦法(試行)》總共有經濟責任事項、干部人事事項、重要工作事項、個人保管使用的公共財物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等方面的內容,不過,作為在教育系統的官場內摸爬滾打多年的錢進、計財科姜科長等人心里都明白,教育部門負責人的離任交接最主要的就是財務交接,至于其他的干部人事事項、重要工作事項等其實都是可有可無的事情,因此,離任者只要把任期內的經濟問題的“屁股”擦干凈了,只要繼任者不挑刺不找麻煩,那一切就算完事大吉了。

  “錢校長,那咱們就開始吧?”等孫吳冬、賈悅文和孫鴻運等無關人員退出小會議室之后,教育局計財科姜科長笑嘻嘻地請示錢進。

  雖然說計財科姜科長是此次離任交接工作的總負責人,肩負著審查、監督和見證離任交接的責任,就如古代皇帝派出的“欽差大臣”一樣,是手握生殺大權的人物。不過,姜科長雖然大權在握,但他在錢進面前他可不敢托大。早在1998年2月份,錢進曾經假借教育局計財科之手,以例行財務審查為名罷掉了戶山鎮中心小學校長劉澤才的職位,錢進這一手翻手為云覆手為雨清除異己的手段令姜科長嘆為觀止,也就是從那一刻起,姜科長就在心里認定錢進絕對不是一個一般的人物。后來,錢進又在2000年7月份力戰群雄勇奪令人眼紅耳熱的戶縣初級實驗中學校長的職位,一時間成為了在戶縣教育系統內需要令人抬頭仰視的人物。

  也正是因為如此,姜科長才會把今年戶縣教育系統內離任審計的“第一炮”安排給了錢進。姜科長這么做一是為了向錢進示好,二是為了檢驗一下新制定的《戶縣中小學校長離任交接實施辦法(試行)》的可行性。姜科長心里很清楚,有了錢進這個靠山,即使在離任交接中出現一點小問題,憑錢進的能力也可以輕而易舉地解決,姜科長則盡可坐收漁翁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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