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思安不是個計較的人,但拿到合約的他還是認真的看了起來,主要是看一些條款,雖然劉星華不像那種實行不平等條約的人,可該懂得還是得看明白。
就比如說甲乙雙方該如何分錢,咳咳…
合約上的大概意思就是,一切演出,演戲,演唱會拍廣告等賺得錢甲乙雙方是六四分賬,甲方也就是仟星公司拿六,乙方也就是張思安拿四。
合約是五年制,五年以后甲乙雙方自動解除合約,并且任意一方有權利續約,另一方無條件同意。
分賬方面前三年是六四分賬,三年之后改成五五分,如果紅了的話合同還會升級。
公司每年會給張思安安排至少兩部戲,每部戲最低角色不得低于男配。
同樣的,張思安每年至少要出一張音樂專輯,專輯不一定要張思安自己寫歌,公司也會幫忙收歌,公司要求的活動藝人必須參加…
林林總總邊邊框框不少,總體來說就是要削尖了腦袋給公司賺錢。
劉思思的合同也大致如此,只不過劉思思簽的是歌手合約,比張思安少了一條演戲方面的問題,公司每年會給劉思思出至少兩張專輯,紅了之后每年還會開至少無場演唱會…
看完之后,張思安對著一旁喝茶的劉天王問道:“劉老師,如果有人找我演出,不是公司安排的,那分成方面…”
“那個錢是你自己的,還有演出的出場費,這些直接走你自己的賬戶,公司方面的抽成只是用于公司給你安排的商業活動所得,那個錢是要走公司的賬,其他的如果是你自己接的演出所有收入都是你自己的。
你放心,咱們公司不會安排一些霸王條約的。”
“不不不,我不是那個意思。”
劉天王消瘦的臉,鷹鉤鼻子,還是那么帥,永遠掛著和煦真誠的微笑讓張思安看了心安不少,沒有剛開始那么緊張。
劉星華笑道:“沒關系,我們現在是在談錢,認真點比較好。”
“劉小姐呢,劉小姐的對于合同有什么看法。”梅姐對劉思思說道。
“我沒問題。”
新人嘛,要謙遜一點,至少要在老板和老板娘面前留下個好印象。
其實對于簽一家公司對目前的張思安二人利大于弊。
如果不簽公司的話,那么張思安和劉思思的曝光度僅限于音訊這一家平臺,最多張思安再加上在影視劇里面的路人小配。
可簽了經紀公司就不一樣了,以后出歌演戲上節目開演唱會接廣告等都會有公司安排,并且會大力宣傳。
說白了簽了仟星就會有人捧,不簽就沒人捧。或者說簽了仟星紅的就快,不簽紅的就慢。
所以說對于現在的二人來說利大于弊。
都了解明白了,張思安和劉思思在合同上簽下自己的大名。
梅姐將合同收好,說道:“以后就是一家人了,我們干一杯!”
端起茶幾上的小茶碗,四個人舉杯一飲而盡。
放下茶碗,張思安問道:“劉老師…”
“別叫劉老師了,公司里的人一般都叫我華哥,你應該沒我大吧,我五八年的。”劉星華開個玩笑,這個人的距離更進一步。
劉星華是比較喜歡張思安的,不止是他有才華和簽了自己家公司,更喜歡的是張思安做人的品質,而且張思安上人見喜。
“華哥,我有個問題想問您。”
“你說吧。”
“您就這么確定我會簽仟星?”
“不確定啊!”
“啊?那您為什么還幫我,讓我演了羅成這個角色。”
劉星華說道:“幫你我不應該嗎?我只不過看你的形象挺適合演羅成這個角色的,再說即使你不到我們公司來,我現在幫了你,等你以后紅了不就欠了我一個人情嘛,我也不虧。”
張思安恍然大悟,昨天他和劉思思琢磨了一宿,原來答案如此簡單啊!
其實有些時候問題的答案并不復雜,只不過人們往往總是想的復雜。
“對了,我也有個問題想問你,你和劉思思你們倆到底是不是男女朋友啊,是的話為什么要寫那樣一首歌給她?”
張思安看了一眼劉思思笑道:“現在我們是男女朋友,但是寫那首歌的時候還不是,那會她剛失戀,我就給她寫了這首歌,說散就散嘛,也是希望她能和她前男友說散就散,我好有機會。”
“小伙心眼兒挺多啊!”梅姐在一旁搭話道:“思思,以后你可得小心著點,這小子圖謀不軌,他要是欺負你你就跟姐說,姐幫你出氣。”
“謝謝梅姐,一定會的。”
張思安可不敢小瞧梅姐,雖然大眾對她的了解只知道她是劉星華的經紀人,可真正劉星華的鐵粉都知道她是仟星的老板娘,劉星華的正牌夫人。
早些年在劉星華還沒有成為天王的時候梅姐就是他的經紀人,之后劉星華從他的經紀公司出來,除了帶走一切財物之外,還帶走了梅姐。
倆人早已秘密結婚,創建了仟星之后倆人的身份沒有公開,那會兒劉星華正是大火的時候,全國上下都是他的粉絲,他怕一公開兩人的關系,有些女粉絲再不理智,做出什么傻事兒來。
這種情況也不是每有過,有些女粉絲或男粉絲知道自己的女神或男神結婚了,跳樓臥軌的大有人在。
以當初劉星華的影響力,為他自殺的女粉絲組成個加強排都不算多,所以這件事兒一直拖到了一零年才曝光出來。
“思安你以后得藝名是都叫張三了嗎?”
張思安想了想,當初在音訊上注冊名字的時候只是為了圖個方便,現在其實可以改個更好的,但想了又想,還是決定就叫張三吧。
“不改了,張思安,san三,挺好。”
“你現在手里還有歌嗎?”
“有三首。”
劉思思很好奇,我也沒見你寫過歌啊?你是什么時候偷著寫的?
“都是什么類型的,還是我的未來不是夢那種的嗎?”劉星華很驚訝,他當初要簽張思安也不是看中他演戲,完全是看中了他創作歌曲的天賦。
“不是,是關于愛情的,我在這方面的天賦比較好,以前上學時寫作文寫不出來,寫情書倒是挺有詞的。”
劉星華很理解張思安,英雄所見略同嘛,他當年追梅姐的時候也是這樣,別的歌寫不出來,情歌一個月寫了一張專輯。
是不是男孩子在給女孩兒寫情書這方面都那么有天賦啊!
……天賦異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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