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制神話 第三百一十三章流淌在奢靡里的時間(上)
北海劍宗的開派大典,就這樣有些類似于虎頭蛇尾的結束了。
除了楚河最開始出來裝了一波,之后全程是傅青博陪同著那些部落首領們,‘游玩’整個帝城。壓根沒有那些所謂亂七八糟的繁文縟節。
雖然如此,但是這個開派大典卻是毫無疑問成功的。
就在開派大典一個月后,整個大草原都已經流傳著帝城之中,有最美麗的舞娘,最甘醇的美酒,最華麗的服裝,最可口的食物,最新奇的娛樂方式以及最多的珠寶與黃金。
一些游走于四方,并不歸屬于哪一個部落的流浪牧民,將帝城的消息傳到更遠的地方。
傳著傳著都有些失真,傳聞中,帝城已經成為了眾神眷顧的城市,那是至為繁華之地,是永遠沒有饑荒、災難、殺戮和壓迫的地方。
是神靈的慈悲,才造就了這樣在凡間的安樂所。
因為這些謠言,帝城漸漸的因此而變得更加熱鬧起來。
來自大食的商人,來自波斯的舞姬,從中原而來的各種特產,都在這座城市交匯。
這座城市雖然建筑在山巔,卻像是比鄰則四海,能夠聚攏來自世界各地的商人,有著各種各樣,豐富而又古怪稀奇的商品。
龐大的財富,為北海劍宗的發展,注入了充沛的活力。
以帝峰為中心,周圍的一些山巒,也都被一一開發出來。
有演武用的演武峰,有講道傳法用的傳法峰,有關押犯人用的刑峰,當然最主要的還有修建了眾神廣場的眾神峰。
盡管山道狹窄,去往山巔的道路危險而又曲折,但是前來眾神廣場參拜信仰之神靈雕像的信徒,依舊是絡繹不絕。甚至在山腳下,出現了一只只信仰駁雜之極的聚落。
聚落中,動不動就會因為信仰沖突,發生大規模的械斗。
而這些聚集的信眾們,也都會到帝城中消費,為帝城的繁榮,不斷的添磚加瓦。
北海商隊依舊來往于中原和北海之間,不僅僅運送著各種物質,帶來中原大地的消息,更收攏著大量遼國境內的漢人,送往北海。
這一年,遼國的天祚帝已經失去了遼朝的大部分土地,他自己退出漠外,他的兒子和家屬大多數被殺或被俘,雖然他還打算收復首府燕州和云州,但是實際上已經沒有多少希望了。
曾經虎威四方,南脅大宋,北扼諸多游牧民族咽喉的大遼,即將徹底落幕。即便偶爾還有一些殘留的余燼,朝著更加荒蕪的地方遷徙,茍延殘喘,卻也無濟于事。
幾乎所有人都只是注意到了北海劍宗,通過帝城積累的財富,卻是沒有多少人發現,北海劍宗的實力,正越來越強。
通過培養弟子,然后下放出山,逐漸的將觸角深入到草原的各個大小部落之中。
那些資質一般的蒙古人,往往也就在山上待個一年半載,學了幾手功夫,就足夠回各自的部落逞威風。
他們當然不甘心離開繁華的帝城,他們之所以會選擇離開,就是為了返回部落,奪取權利后,以部落的全部積蓄,供養他們,能在帝城中,占據一席之地。
而對于那些資質好的蒙古人,楚河也并不吝嗇給他們提升地位,將他們升為核心弟子。能夠徹底收服固然好,若是心懷叵測,楚河也并不太介意。
這些蒙古人,在北海劍宗內提升表面上的地位容易,想要奪得權利,可不簡單。
楚河不能將他們上升的路封死,以免引起背后那些勢力的聯手反彈。但是卻可以通過各種方式,來限定他們的發展,放緩他們的前進的腳步。
至于會不會埋下禍根楚河在乎么?
一如楚河作為楚王和相父時的心態,我走以后,哪管洪水滔天?
對這個世界而言,他始終只是一個過客,何必謀劃萬世之基?只需要數十年間,他的命令可以得到切實的執行,他的意無人反對,那便足矣。
太過讓北海劍宗內的漢人派系坐大,那也并非好事。
雖然漢人一脈,整體還是由傅青博和楊辰空掌管。但其實莫說是楚河,就連最底層的弟子都知道,傅青博手上的勢力,基本上大半已經被他的三兒子傅余盛接管。
由于楚河孤家寡人一個,平日里也不管你瑣事,日子久了,難免會給人一種閑云野鶴,不管俗事的錯覺。
舉家搬遷到北海的傅家,作為北海劍宗的元老,因而甚至隱隱已經有將劍宗當成了自家之物的態度。事事以主人翁自居。
大部分的漢人弟子,都齊聚在傅家麾下,聽從他們的號令。
而楊辰空雖然實力不比傅青博低,但是卻不擅長耍心機。手上的勢力,逐漸被成長起來的張子鳴接手。
張子鳴與乞顏部落的公主成婚,身份特殊,團聚在他麾下的,則是一部分的漢人弟子,以及大量的蒙古人弟子。
這群人表面上,表現出十分看不過眼傅家的霸道,以及將北海劍宗當做他們一家之物的態度。
傅家主張維持北海劍宗的純粹性,外族弟子一律不得掌權,最好連核心弟子的身份都不該有。而張子鳴一派,則是推崇大融合,只要是北海劍宗的弟子,就不該有區別,應該一視同仁。
兩大勢力,在帝城之中勢同水火,斗的如火如荼。
一句老話,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爭斗。
何況北海劍宗這么大一塊蛋糕,外人都看著垂涎欲滴,內部的人員當然都為了各自多吃一口,斗的厲害的很。
楚河高高在上,卻如同神一般,俯視著兩派人的爭斗,勢均力敵的時候,就兩不相幫。一邊勢弱的時候,就拉一拉偏架。
一手權衡之術,玩的也是六的飛起。令全程旁觀的帝辛,也不得不為之佩服。
暗想,當年他若有這等手段,又豈會坐視,諸侯坐大,從而八方起火,最后被以周代商。
權利的道理說復雜,十分復雜,說簡單其實也很簡單,一個人管理的盤子大了,總是需要人幫手。
找一個幫手來幫忙,盤子很有可能就被搶走了。
找很多幫手來幫忙,盤子也有可能被摔壞了,而且那些幫手之間,也容易暗通曲款,達成聯盟。
唯有兩個幫手,一左一右,矛盾不可調和,絕不可能暗中達成一致。盤子的原主人才好松手,然后從拔河的泥潭中站出來,成為裁判。
看似失去了細致入微,掌管一切的力量,實則擁有了更高的仲裁權。
只要最終判斷、解釋、斷決的權利還緊握在手中,其它的各種所謂權利,也不過是延伸品而已。只要想要,便唾手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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