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敗家子 第六百四十一章:光耀門楣
那阮文不甘心,可不甘心也沒辦法。
而今人為刀俎,我為魚肉,只好乖乖的順從。
他心里想,我的苦衷,他日自會有人明白,等復國的那一日,我定當……
他不敢遲疑,乖乖告退。
阮文一走,方繼藩便義正言辭道:“陛下,安南既廢除藩國,設布政使司,這交趾,本為我大漢故地,我軍能一月之內,滅亡安南,與這安南之中,不少忠義之士,身在曹營,心中向漢不無關系。就如這安南使者阮文,雖是安南人,卻是漢文造詣極高,更兼他對我大明,忠心耿耿,就是有一群這樣的人,爭先恐后愿意臣服,才使我舊交趾故地,得以克服,臣請陛下,好生獎掖如阮文這般的忠臣,使他們的美名傳播宇內,令他們得以光宗耀祖。”
弘治皇帝瞇著眼,也不知方繼藩在打什么主意:“卿家希望賞賜他們什么。”
方繼藩道:“飛球營夜襲升龍,第一個飛球投下燃燒瓶的,乃是破升龍之首功,不妨就將這飛球,命名為‘忠肝義膽阮文號’,這首功之飛球,今日以安南忠義之士命名,實是天作之合,猶如天上這比翼之鳥,如此,不但阮文得以名垂青史,便連飛球營,能使這般恢復交趾故地的大英雄命名,也是與有榮焉。”
弘治皇帝噗嗤,笑了。
其他人都樂了。
哪怕連蕭敬,都忍不住嘿嘿的笑起來。
說實話,方繼藩只要不黑自己,黑別人的時候,其實還是很令人身心愉悅的。
弘治皇帝忍俊不禁:“朕看還不夠,此人,祭祖時,也要添上,張卿家,要告訴祖宗們,這安南,不知有多少心中向漢的大義士,祭文,你要添上。”
張懋傻呵呵的樂呢,一聽,又想到祭祀的事,臉又拉下來。
“臣遵旨。”
弘治皇帝道:“朕覺得這還不夠,還要派出使者,到阮文的鄉中去,給他營造石坊,賜其家族忠義節坊才是。朕欲令翰林院,修一部《交趾大義錄》,便是要擇選交趾故地的忠義之士,為其做傳,使其芳名百世,遺澤子孫,這《交趾大義錄》的頭名,便選阮文為第一把,阮文傳,需好生采納他在京師時,為我大明效力的事跡,這一篇傳,朕要親自過目。”
方繼藩感慨道:“這樣的大英雄,理應得到如此待遇。陛下賞罰分明,臣很欽佩啊。”
弘治皇帝微笑:“只是,今交趾故地雖是收復,如何治理呢?”
這才是問題的關鍵啊。
現在這地是打下來了,如何統治,卻是重中之重。
方繼藩道:“臣聽說,交趾的占城一帶,有魚米之鄉之稱,那里處處沃野,水稻可以三熟,乃天下,最重要的糧倉,不只如此,安南許多地方,十分適合建造良港,無論對大明下西洋,或是出海捕撈,都有莫大的好處。安南之中,為我大漢熏陶者,不是少數。對他們而言,誰來統治,又有什么分別?即便有狼子野心之輩,臣還聽說,安南也有大量的漢人,陛下盡頭可籠絡,我大明有數百萬軍戶,其中許多軍戶,都失去了作戰的職能,許多人生活,饑寒交迫,主要原因在于,軍田稀少,不足以使其謀生,不如,將這些人移至安南,使其在占城、升龍一帶屯田,再有備倭衛大量捕撈海魚,就足以讓他們自給自足,養活數十萬大軍,都不在話下。”
弘治皇帝頷首:“既如此,暫先如此,命平西侯暫領軍鎮升龍、占城等地,軍政之事,也由他處置,朕到時,再調各地軍戶入交趾。這交趾布政使司,暫為交趾都司吧。”
布政使司和都司是不同的,比如大同,大同就被稱之為大同都司,這是因為,用內地布政使司,讓文臣機構去管理邊鎮,容易衍生問題,邊鎮的問題,主要是以軍事為主,因而,往往遼東、大同等地,都被稱之為都司,這個都司,全稱為都指揮使司,都指揮使乃軍事機構,同時,也兼顧民政。
方景隆就形同于,以平西侯的身份,同時兼任了貴州和交趾的都指揮使之職。
權利很大,當然,職責也十分重大。
此后這安南主要的問題,就在于如何屯田了,大量的移民到了那里,才是大明統治的基礎,到時再籠絡一批安南人,就大抵占住了腳跟,而這些軍戶和移民,只有能夠養活自己,才能世世代代的繁衍下去,那么漁業、占城的肥沃土地,就必須攥取在手,甚至,未來下西洋,這交趾,甚至可成為通衢之地,利用商貿,加固統治。
弘治皇帝自是喜不自勝,卻有些乏了,命方繼藩等人退下。
公主下嫁,已提上了日程,吉日在即,公主府,也已營造,禮部已擇定了佳期,方繼藩的父親不在京,因而,這操辦之事,就必須得有長輩做主。
方繼藩思來想去,找到了張懋。
張懋有經驗。
人家一年祭十幾次祖宗、天地,列祖列宗和天地都能祭祀,還沒有弄出什么差錯,這說明啥,專業啊,張懋也不是吹牛,這等禮儀方面的事,問他,算是問對了,張懋操辦的很講究,一絲不茍,讓方繼藩一下子打開了一扇新的大門,原來這里頭,有這么多名堂啊。
“好好學著吧。”作為長輩,張懋幾乎代替了方繼藩他爹的功能,所以這一次大禮,比祭祀要開心一些,喜慶啊,他接著對跟在自己后頭,一臉求知若渴的方繼藩道:“往后,你成了駙馬都尉,將來,也要學老夫一般,獨當一面,為天家祭祖,這大婚的采納問吉之事,其實和祭祖是一樣的,學好了,下輩子有用。”
方繼藩道:“我才不學,我有腦疾的。”
“你這孩子。”張懋想動手打人,突然想到,這是別人家的孩子,忍住了,突然他開始懷疑人生,是啊,自己為何就沒有腦疾呢。
一切都很順利,過了幾日,宮中便來了人,為首之人,竟是蕭敬,可見這宮中的規格之高。
蕭敬笑嘻嘻的道:“都尉,又是好些日子不見了,咱甚是掛念著你啊。”
方繼藩道:“不知公公來此,所為何事?”
蕭敬笑嘻嘻的道:“當然是大婚的事,咱奉旨,送人來了。”
“送人,送啥人?”方繼藩有點懵。
蕭敬身子一側,后頭,竟有一頂小轎子。
方繼藩眼睛放光。
公主殿下來了。
可簾子掀開,卻是一個陌生的女子。
方繼藩一頭霧水。
這女子,只是面色有些姣好罷了,年紀有點大,面帶羞澀,眼睛有些紅,似乎有些不情愿的樣子。
方繼藩錯愕的看著蕭敬,蕭敬耐心的道:“試婚啊。”
方繼藩懵了。
這個也可以試?
雖然上一世,先上車后補票,蔚然成風。
可是,這個時代,卻有這樣試的?
看著那女子,方繼藩明白了。
其實試婚制,本就是從明朝開始的,有一個說法,是說從萬歷年間開始,說是萬歷皇帝讓太監馮保負責幫永寧公主選駙馬。馮保在收受巨額賄賂之后,選擇了一名得了癆病的富家子弟梁邦瑞當駙馬。婚禮當天,梁邦瑞咳嗽吐血,馮保還圓場說是見紅吉兆,結果公主嫁了不到兩個月,駙馬就死了。
永成公主就守了12年的寡,到死都還是清白之身。自此以后明朝就偷偷開始有了試婚這個規矩。
也有一說,這個規矩,是從太祖高皇帝時便開始。
可現在看來,好像……還真是老朱家的傳統啊。
在成婚的前幾日,先送一個女子來,嗯,試一試駙馬咋樣,省得公主殿下上錯了車,去了幼兒園。
方繼藩倒吸了一口涼氣:“可以不試嗎,我覺得這樣不好,何況,這宮人,若是試了,以后怎么安排,她也是要名節的。”
方繼藩大義凜然,這等事,他不接受。
蕭敬樂了:“都尉就別扭捏了,您是什么人,宇內皆知,何必要如此呢,雜家走了啊,明日,來接人,到時此女接回去,還要查驗的。”
方繼藩心里咯噔一下,真試?
看著那垂淚的宮人,幾乎可以想象,此等宮娥,入宮之前,定是處子,她十之**,還指望著自己將來得以遣散出宮,能尋個好人家,這時代的人,將這個看的極重,若是試了,豈不是害人一生?
何況,這宮娥怕是已二十有六七了吧,我還是個孩子呀。
方繼藩扯住蕭敬道:“說了不試便不試,你啰嗦什么?”
蕭敬這才知道,方繼藩并非是開玩笑,倒是嚴肅起來:“這是宮中的規矩,不試,便不可下嫁,都尉能不能不要這么墨跡,咱千辛萬苦來,你不試,難道讓咱試,咱若是有本事試,也就試了,可咱不能,也不敢啊,好了,別鬧,乖。”
方繼藩道:“這是陋習,我不喜歡。”
蕭敬樂了,陋習……方繼藩這家伙……挺有一些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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