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手 第三十四章 必輸之案
正文卷第三十四章必輸之案
云隱撥打電話:“老翟,我在高山律師所。你幫我送一套新沙發,新茶幾,新書桌……不,你叫個設計師過來,我這邊需要裝修……空間不大,十平方米不到,三百萬預算,恩,行,拜拜。”
魏君走到云隱面前:“你使用的是非常好并且非常貴的手機。”
“那是當然。”云隱灑然一笑。
魏君:“我想它的品質也應該很好。”
“一分錢一份貨。”
魏君:“既然品質好,你不需要在打電話時候如同被狗咬一樣嚎叫。”
云隱吞咽下口水,踏馬的,律師這行水有點深,自己才上班幾分鐘,竟然被下馬威兩次。第一次自己沒轉過彎來,失去了反駁的機會。第二次,自己無從反駁,除非自己賴皮裝橫,那就坐實被狗咬。
今天認輸,這些律師毒舌起來確實比自己牛,自己最大缺點就是有涵養,愿意承認一些本不屬于自己的失敗。
云隱沒想到魏君和陸一航很快心中后悔,鋒芒過露了,第一天就得罪人。
三個律師各做自己的事,很安靜,辦公室門推開,高山杏走出來,拍掌問:“誰擅長醫療領域的法律。”
“這不是醫療領域。”曹云跟隨出來:“杏子,三年前,同樣的案子在同樣的地方發生過,法庭裁決已經定了,再有類似的案件,判決結果必然會參考之前的判決。”
高山杏反問:“你意思是不接?她去了七家律師所,我們是她最后的希望。”
曹云反問道:“你有沒有想過,為什么七家律師所都不接?”
高山杏道:“我只知道,我必須接,我請你一起和我去見委托人,如果你不愿意,我可以自己去。或者你們誰愿意陪我去。”
陸一航問:“什么案件?”
“羊信夏令營。”
“哦,買噶。”陸一航拍額頭:“我知道這案子。”
這邊不知道似乎只有云隱一個人,很納悶的看大家,作為高巖市人的曹云介紹了羊信夏令營。
羊信是一個地點,距離東唐大約一百二十公里,是一片荒郊野嶺,是早年的牧羊地。
十二年前,東唐國家級醫療專家,四十歲的日川開設了羊信夏令營,羊信夏令營是收納上網成癮的青少年,是一個戒網夏令營。一經開辦,得到了最大的官方媒體的宣傳,一時間成為社會熱點,不僅大量的父母將自己的孩子送到夏令營,并且為了能得到夏令營的一個號,提前一天在報名處排隊。
夏令營實行輕度菌訓管理,提倡集體生活,團隊合作,不僅能鍛煉孩子們的意志,還可以讓孩子們原理網絡。畢竟在十二年前,大家視網絡為洪水猛獸,在微信普及之后,大家似乎忘記了之前自己對網絡的定義,也沉迷在手機網絡之中。
伴隨著一年年的過去,夏令營也時常爆出丑聞,比如體罰孩子,在烈日下站立兩個小時,另外,還日常使用抗焦慮藥和抗抑郁藥,同時使用電療方式對不服從管理的孩子進行專門治療。
由于父母都簽訂了全權委托合約,雖然社會上頗有爭議,但是羊信夏令營一直在開辦。日川本人也始終是羊信夏令營的最高組織者和負責人。
三年前,一名男生上吊自盡,男生的家長將夏令營告上了法庭,經過長達四個月的審理,原告完敗。庭審結論,夏令營存在看管不嚴的主觀事實,但情有可原,負20的責任。最終庭外和解,羊信夏令營在只承認看管不嚴的過錯情況下,賠償男生家屬三十萬元。
去年暑假期間,一名女生在羊信夏令營上吊自盡,女生的母親表示會追究殺人兇手日川的責任,但是一審二審全部敗訴,這次法庭認為夏令營已經盡到了看守責任,是女生用各種欺騙的方式找到自殺的機會。羊信夏令營同意按照標準賠償三十萬元,但被女生的母親拒絕。
女生的母親這半年來一直在尋找能幫自己打官司的律師,不僅由于三年前有判決在先,而且法庭已經裁定女生母親敗訴,所以一直沒有律師愿意接這個案件。當然,最主要原因是,母親是位單身母親,工薪階層,無力支付高額的訴訟和律師費用。反觀羊信夏令營,其常年合作伙伴為東唐著名的大律師令狐蘭。大律師令狐蘭擁有自己的律師所,主律師只有她一人,她的三名法律助理全部是辦案經驗超過十年的律師。雖然人不多,但是令狐律師所是公認精英律師所。
曹云道:“我在高巖市考律師證的時候,看過羊信案的全部庭審記錄,可以說滴水不漏。對方沒有鉆空子,完全是用光明正大的法律打死了原告。原告的律師也不錯,一個缺口打不開,就換一個缺口,在我看來是刀刀致命,但是令狐在法庭上早有準備,將原告律師的每一刀都輕輕化解。并且理直氣壯。”
“怎么可能?”高山杏道:“亂用藥物,電療,體罰……怎么可能會敗訴?我不相信夏令營曾經的幾千名學員,沒有一個人愿意出來作證。現在是一名十四歲的女孩死了,她找任何可能的機會去自殺,可見她絕望到什么程度。而這樣的夏令營還在開辦,每年都有愚蠢的父母花費高價,將自己的孩子送到夏令營中。我一定要接這個官司,誰和我去。”
云隱拍掌:“說的好,人間正道是滄桑,我和你去。”
魏君低頭道:“我也想去聽聽,我聽說過這個案子,但是不了解實情。”
曹云勸說道:“杏子,冷靜,現在律師所慢慢在復蘇,只要我們抓住機會,接受一些商業上的法律委托,高山律師所就遲早會回到當年的輝煌。現在我們沒有本錢去接這個案子。”
高山杏道:“之前你說的,律師所已經沒有什么可以輸的。”
曹云道:“可是我們現在有一定資本了,憑借上一個案件,我們可以向中小型商業公司兜售自己。經過時間和業績的沉淀,慢慢的上升到一家著名的商業律師所。”
高山杏道:“我已經想過了,之前委托者告的是間接謀殺,最終敗訴。我們要控告對方非正規治療……我們走吧。”
“你有沒有聽我說?喂……”曹云只能看著云隱和魏君快步跟上高山杏。
陸一航道:“曹律師,高律師明知敗,還要戰,這就是一種勇氣,我們應該支持她。”
曹云看陸一航:“你認為高律師純粹是為了正義?”
“當然,我能感覺到。”
“我去喝一杯,律師所先麻煩你。”曹云頭疼。什么正義?這次敗訴,必然把自己剛贏回來的一點籌碼全部扔掉。不會輸?不會輸才怪、曹云已經說的很清楚,羊信案是被當了法庭經典案例,都快成為官方教材了。如果會贏,怎么可能會有那么多的法律人士一面倒的佩服令狐蘭呢?諸如曹云這類人,面對令狐蘭的庭辯,鉆死了牛角尖都鉆不出一個洞來。
踏馬,不能輸,否則自己又要白手起家了。既然阻止不了高山杏,要么就干掉高山杏,要么就干掉令狐蘭和日川。
思來想去,還是殺掉高山杏會比較靠譜一些。
“寒子,心情怎么樣……我也一般,出來喝一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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