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手 第三百七十八章 遠征之死
明天別人報紙雜志的新聞是:女檢察官法院外下跪抱律師腿,愛情的力量嗎?
自己家新聞是:因為庭審情況突變,女檢察官要和律師商議后續,失‘族’后造成尷尬局面。雙方一比較,其他報紙和雜志就是山寨地攤貨。
反過來,九尾看曹云洗澡情況是一樣的,區別在于看曹云洗澡不違反道德。只要九尾只看不和別人說,九尾什么事都沒有。
“怎么了?”魏君好奇。
曹云看九尾洗澡,見被發現,立刻逃回家中。九尾上門索賠,要五千元。曹云給了。那么九尾就涉嫌敲詐勒索,這屬于自訴刑事罪。當然這案子要好律師才能打,也要對法律條文較真的法官。
曹云肯定是不會因為自己被吃豆腐而有些慌張,曹云是不想去惹這新聞。嚴格來說,他甚至不希望媒體知道是他主打了官司。另外一個原因,九尾有著一副很辣的身材,這種接觸超級尷尬。同時曹云在日常中不是劍人和禽獸,他要考慮這照片被拍攝后九尾承受的壓力。人家畢竟是一個很敬業的姑娘。即使是九尾的失誤,曹云對可能造成的后果也是有抱歉之心的。
說完曹云就蹬蹬等的快速下臺階,根本不等叫他名字的記者。魏君也很配合,臺階下等待的記者剛準備問,汽車就停到了曹云面前。曹云一拉車門,朝里一鉆:“走!走!”
兩周后的第二天清晨,游戲玩家赤尾、越三尺、小野、宮本、李墨、桑尼接到電話,烈焰追逃游戲繼續,并且提供一條極為重要的線索:西山原恒源村處有遠征的線索。并且請擁有官方資源的桑尼、李墨和越三尺遵守游戲規則。如果不愿意遵守,烈焰也不反對,烈焰只是擔心打草驚蛇。
李墨為人比較大氣,聯系了桑尼,兩人一起聯系了越三尺,三名司法人員攜帶配槍組隊前往西山恒源村調查。
恒源村是上世紀八十年代消失的一個村莊,和走進科學沒有半毛錢關系。簡單說就是現代化發展導致其消亡。恒源村是很偏遠,道路非常陡峭的一個百多人居住的村莊。市政廳的人到村莊和他們商議,要開一條公路到恒源村的難度超過了想像,并且基礎設施諸如電,水,教育,醫療等配套成本極高。最終村里人都搬遷到了西山山腳落戶。每年廟會,恒源村的部分后代會回到祖地。一年人比一年少,最近十年,已經沒有恒源村的廟會新聞。
恒源村是有來歷的,恒源村歷史追述到戰國時期。當時德川家康東君和石田三成細菌正在準備關原會戰。在大戰之前,各路大名必須選擇一個陣營進行投靠。布野是一個小大名,城里就百來個士兵,數千百姓。在當時各大名各自賭前程,押寶東軍或者西軍。小布野因對豐臣秀吉的忠誠,加入了石田三成,最終失敗。布野的兒子深怕德川屠城,帶領村民、武士和少量的士兵進入深山,創建了恒源村。
三位司法人員小組先汽車后步行,在向導的指引下,花費了四個小時時間終于是到達了恒源村。恒源村一個人都沒有,所有的屋子多少遭受了破壞,空空蕩蕩的如同一個**。他們到恒源村的時候已經是傍晚五點多。
六點多,赤尾、小野和宮本也到恒源村。沒有任何線索情況下六人互相商議時,向導說距離村子三公里處有個大殿,是村民們早年舉辦廟會的地方。
六人到達大殿,大殿前廳還算整齊,也比較干凈,越三尺認為近期有人出沒大殿。時間太晚,為了安全,六人和向導就在大殿生火隨便睡了一夜。第二天清晨,六人分開尋找線索,赤尾首先發現了地道機關。
這是布野建設恒源村后,擔心德川不會放過大家,建造的地下庇護室。庇護室不大,就一百多平的樣子。這里被重新整理過,整理成一個比較簡陋的居所。一張軟墊鋪設好的床,一個家用大蓄電池,一小臺冰箱,冰箱內有自熱食品和果凍等流質食品。
除此之外還有遠征的尸體,遠征躺在軟墊床上,四肢展開,胸口插著一截樹枝。李墨和越三尺檢查遠征,認定遠征死亡時間是昨天夜晚12點到1點左右。也就是說,昨晚在大殿過夜的七個人中有人找到了遠征,并且殺了他。
宮本反應最快,立刻通過電話聯系自己的律師,其他人也有學有樣聯系律師。桑尼怎么會落在人后?唯獨是李墨和越三尺認真勘察現場。
曹云等人到達恒源村大殿的時候已經是下午兩點,法醫已經到達,對遠征尸體做了初步的醫學鑒定。
可以肯定遠征體內有大量麻醉品,根據胸口傷口的情況,猜測遠征是在死亡前24小時左右做了手術。法醫認為不是在大殿做的手術,應該是做好手術后,將遠征送到大殿中。
物證組在藏匿點找到一把手槍和一把帶瞄準鏡的步槍,另外還有若干子彈,手槍近期使用過。
越三尺依據現場情況判斷,遠征在山外動了手術,有人準備好了避難所。手術后就將遠征送到避難所。
遠征外體有傷痕,指甲被人拔下兩根。顯然對方想從遠征身上打聽一些信息。不過以遠征當時的狀態,不太可能配合對方,甚至不會太痛苦。
小野這時候提出一個疑問,既然能送遠征回來,既然能準備好這么多物資,為什么沒有留下人來照顧遠征呢?
這個疑問很快有了答案,在大殿后山三百米處的樹林內發現了一具被槍殺的尸體。和曹云一起來的兩名保鏢認出了尸體身份。尸體名阿桑,法國和東唐混血兒,曾經在法國菌隊效力一年,因攻擊上司而退役。在其22歲那年選擇東唐國籍,因為有海外菌事背景,最終進入了保云公司成為一名保鏢。
根據保鏢所說,由于阿桑性格比較火爆,公司將其分到了安保設備部,主要工作是負責安保產品的試驗、安裝、維修與養護。
從阿桑身上攜帶的物品來看,他很可能就是負責看護遠征的人。尸檢表明,阿桑后腦被襲擊,從襲擊程度看肯定是被打暈了。對方將阿桑拖入樹林之中捆綁雙手雙腳,對阿桑進行了逼供,最終阿桑被槍殺,死亡時間為昨晚十一點三十分到十二點之間。
整理出來的案發情況是這樣的:昨晚在大殿過夜的七人有的某人在大殿建筑的后半部找到了阿桑,將其打暈拖拽入樹林,逼供之后將阿桑槍殺。而后根據阿桑所說找到庇護所入口,進入庇護所,對遠征用刑,最終用削尖的樹枝殺死了遠征。
七個人中只有三名司法人員攜帶了配槍,子彈型號已經將他們配槍的嫌疑排除。
“你有病?警察又沒告你,你找律師干嘛?你知道不知道登山是我最討厭的運動?”前面是有直升機,去大殿只能步行,三公里的登山路對于現在的曹云來說有一點點吃力了。
最早叫律師的小野就在旁邊,聽曹云這么說,悠悠道:“當然需要律師,因為兇手就在七個人當中。說一句不該說的真話或者謊話都可能成為頭號嫌疑人。”
剛說到這里,趙雪過來道:“曹大哥好,桑尼,小野,請跟我來,做硝煙測試。”
小野道:“我律師還沒有到,能不能等我律師到再說?我可以拒絕做硝煙測試嗎?”
趙雪反問:“老先生是心中有鬼?”
小野搖頭:“我只是猜到不是烈焰給我們幾個人打電話。”
桑尼有些驚訝:“不是烈焰?”
小野道:“我認為是兇手,兇手布置了一切,他想干什么?我猜不到。所以我認為接下去應該會有驚喜。”
他們站立在大殿前的平地上,其他人已經開始做或者正在做硝煙測試。樣本收集兩份,一份快速化驗,一份送物證組化驗。既然沒辦法那就做吧,大家朝測試點走去。這時候側面發生騷動,一名女探員和一名男探員左右抓住越三尺的肩膀。
越三尺聲音很大:“我沒有開槍。”
男探員:“不好意思越檢察官,我們要暫時控制你。”
女探員拿出手銬,越三尺從沒想到自己有一天會被戴上手銬。戴上手銬那一瞬間,越三尺表情是難以置信。曹云等人靠近,男探員立刻阻止:“請站立在原地。”
曹云問:“什么情況。”
男探員:“無可奉告。”
女探員招呼兩名女警過來,她們和越三尺一起進入臨時屏風。桑尼提取好硝煙樣本后,越三尺從屏風后出來,她已經換了一套衣服。原本的衣服褲子,包括內衣和隨身物品全部進入了證物袋。
越三尺很不滿:“用腦子想好不好,我要用槍殺人,怎么可能沒考慮過硝煙反應?我是越三尺啊……”
“越檢察官,請先和我們回東唐。”女探員還是比較客氣。
越三尺離開后,物證組老大要求所有嫌疑人把衣物全部留下。
桑尼:“越三尺身上找到了硝煙反應。物證組相信越三尺,他們猜測越三尺是被污染的,于是想找污染源。其他人都已經通過了快速檢測,這說明即使有污染源那也是越三尺……怎么會是越三尺?為什么不是李墨呢?”
聽得出來桑尼也不太相信越三尺殺阿桑和遠征。
話說回來,這邊到底誰有可能殺這兩個人呢?
搜查一課,第二天凌晨四點。
作為律師的曹云還是比較關注審問情況,既然桑尼找了自己,自己不能砸了招牌。對這個案子越是了解發現越蹊蹺。
因為李墨涉案,李龍坐鎮調查本案。李龍對曹云并沒有避嫌,甚至請曹云一起參加了第一次案件會議。第一次案件會議是匯總資料,主要是物證組和法醫的結論報告。接下去作為老大李龍就要在短時間內給出偵查方向,把工作實際落實給每一位探員。比如你負責走訪,你負責調查手術地點等。
怎么調查手術地點呢?探員沒問,問了就不是探員。探員有很多方法,比如調取最近道路的監控等。李龍不關心方法,他要的是結果。
各自去辦事后,等結果的李龍反而是最閑。李龍要坐鎮總部,根據各方反饋來的信息,進行探員調派工作的調整。在一個階段偵查之后,查案探員會召開第二次會議,進行有針對性的實質調查。
桑尼匆忙掛斷電話,曹云看定位,撥打云隱電話:“拉幾個保鏢跟我去一趟深山老林。”定位在西山。
“什么鬼?”
曹云:“我不知道什么鬼,有直升機嗎?”這地方似乎不是汽車可以到達的。這個位置在西山山脈,距離西山森林公園四十公里處。
“喂!”
桑尼:“我需要律師,趕緊過來。”
曹云:“你又干什么了?”
桑尼:“廢話少說,我把位置發給你。”
曹云挺好奇,九尾到底找自己什么事,似乎短期內是不會知道了,因為九尾始終沒打來電話。
曹云聯系自己熟悉的記者,說明這情況。對方表示照片肯定會刊登,他不刊登別人也會刊登。但是他會按照曹云說明的情況進行說明。投桃報李,也為了自己,曹云稍微透露了一些庭審的巨變,記者如獲至寶。
烈焰抓逃游戲時間為兩周,一周多時間大家已經離開,并且在搜查一課提供的賓館住了數天,湊滿了兩周。期間一直沒有遠征的任何信息。
“喂,男女是平等好不好?她抱我我占便宜,我抱她就是耍劉莽?作為一名專業法律人氏,這個觀念要改。”
比如曹云偷看九尾洗澡,大家似乎都懂得曹云涉嫌什么什么罪,畢竟曹云不是董永。但實際上很多人的認識已經錯了。
曹云簡單扼要說明剛才的誤會。
魏君更好奇:“曹云你慌什么?你是占便宜的那邊。”
高巖對‘頭盔’行為是沒有法律界定的,如果曹云看了九尾洗澡,并且以發帖等方式說明此事,或者是對其他人說明,包括對自己的妻子說:自己看了九尾洗澡,那么就構成侵權。如果只是單純的看的行為處于法律和道德的灰色地帶。
偷排呢?偷排如果只是自己欣賞,也不構成犯罪,觸犯的是治安處罰條例,民事侵權,受害者可以索賠。對外散播就涉嫌犯罪,是不是犯罪又要看你散播的范圍才能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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