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風萬里盡漢歌 第一百三十三章 天叫我等立此大功【第四更,求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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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風雄烈作品
第一百三十三章天叫我等立此大功第四更,求訂閱
此時距離武松送信到山寨已有旬日時間。作為現在清河縣內的一個重要角色,他的分量不輕,手掌五百鄉勇,乃是清河縣之干城也。且還有了陸謙叫人傳回的情報,卻是梁山已經掌控的獨龍崗信息,如此他對陽谷縣鄉勇的內部劃分就已有了不俗的了解。等到彼此交情打開,一來二去,對其的認知就更清晰了。
那李應老成持重,或是因出身江湖,對那梁山抱著一絲良善。可以用‘井水不犯河水’來形容他之態度。甚至可以說如此態度還是那留在獨龍崗的祝朝奉和扈太公的態度。
這三人年齡偏大,已經無甚大的盤求,現如今得了保義郎的官職,雖然只有綠豆那么大,可獨龍崗三莊為朝廷出力,給官府分憂,那么他們三家便是雷打不動的士紳了,已經晉級了。所以三個老人是沒大的需求了。只求為官府把眼前之事辦好,那府衙的府尊老爺都還沒有出聲要鏟平梁山,皇帝都不著急呢,你太監急什么急,先就要與梁山為敵了,這不是自討苦吃?一場拼殺下來,三莊人馬即便是把梁山踏平,又要折損去多少人丁?官府又能給多少撫恤,不還是自己出力不討好么?何況還不見得能打贏呢!
可是那三莊的小輩人物呢,也就是祝氏三杰,卻個個都是年少氣盛。自持武藝高強,還有欒廷玉坐鎮,兵強馬壯,加之官府的支應錢糧,正要江湖上揚名立萬。是以,更傾向于主動出擊,討平梁山泊。
現如今這陽谷人馬分做兩隊,李應帶著本部留守縣城,與武松所部一同待在清河縣城,叫那知縣老爺和縣城的士紳富戶,甚是滿意。
后者更傾向于李應。他們可不信獨龍崗三莊人馬就能敵得過梁山,到時候偷雞不成蝕一把米,吃緊招禍的還是清河縣。這段日子里,武松、李應多能受到城中人物的犒賞,有酒有肉。
而另外的一千五百人,乃是陽谷縣的主力,以欒廷玉為首,駐扎在了臨近水泊的五里口。那地方距離水泊也就只有五里地。
這一千五百人名義上是欒廷玉做主,實際上卻是年少氣盛的祝彪當家。便是他二哥祝虎都要由著祝彪的主意來,那扈成就更是依附了。
武松把這些早報給了梁山,陸謙帶人馬主力就直抵五里口岸畔,對面獨龍崗的人馬已經殺來,那不遠處的五里口——就是指距離水泊五里遠近,早已經擂鼓響了半天。
大大小小上百艘船舶,阮小七先乘著一艘腳船抵到距離岸邊一箭遠的地方。
“彼處人馬誰人為首,速于爺爺出來。”阮小七身上一襲青色皂衣,頭上系著根發帶,手里持著一口樸刀,雖然收拾的齊整,可不披甲衣,叫人辨不出他的身份來。
那獨龍崗的人馬中當即有一小兵站出,包著頭巾,圍著包肚兒,腳踩著薄底快靴,卻是比阮小七看著更像有身份的人。
“來者何人?報上名來。”
“爺爺是活閻羅阮小七,快叫那祝家小兒出來。”
旌旗遮掩處的祝彪一聽阮小七喊話就怒了,“這廝無禮。看我去射了這鳥人。”作為祝氏三杰中的老小,祝彪平日就爭強好勝,周邊親近人盡數知道他這一點,卻只一味夸獎,如是叫祝彪養成了一副不知天高地厚的性格。
不過祝彪倒也的確有值得夸獎之處,他年紀不大——還沒成親,便習有一手好槍法,就是箭法也多受欒廷玉的稱贊。在陸謙的認知里,這祝彪的綜合實力當是祝氏三杰中最強的。
近戰長槍,遠戰弓箭,是很標準的沙場武將的配置。更重要的是,人家祝彪這遠攻是能派的上真用場的。他用弓箭射傷了李應么。
但是這祝彪的實力究竟有多強,陸謙卻是不知道的。就好比他也不知曉李應的水準。把李應比之林沖、魯智深,只是往高里估略罷了。
祝彪叫了一聲,便拍馬上前躥去,左右的欒廷玉、祝虎、扈成彼此對視一眼,盡是陳默。如此怕是不合規矩,可他們本也就不是甚江湖人。祝彪要是真能一箭射殺或者說射傷了那活閻羅,他們對外倒也有的宣講了。
更重要的是,三人都知道祝彪對梁山泊敵意最濃。原因還在那被留在獨龍崗的一丈青身上,這位扈家的三娘子,生的花容月貌,老早就勾住了祝彪魂魄。此次獨龍崗討平梁山,小輩中只一丈青是反對的。原因不是別的,而是梁山泊有大義之名,當家人陸謙,更是義薄云天。至此幾句卻就叫祝彪更惱了梁山泊。
現下那“填平水泊擒陸謙,踏破梁山捉林沖。”的旗號已經喊出去甚久,木已成舟,卻半點動靜不見,還惹得與李應生分了,叫他們羞刀難入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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