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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中華民國(二)

  第十七章中華民國(二)

  第十七章中華民國(二)

  驚堂木拍下,法官當庭宣判——阿幽為保貞操殺主,念其年幼節烈,被害人又劣跡斑斑,故不予刑罰,立即釋放。

  秦北洋剛要鼓掌呼喊阿幽,小郡王卻向法官提出申請:“法官大人,阿幽縱然弒主,但畢竟跟主人立有契約,也屬于我要接管的遺產范圍,請允許我把她帶走。”

  “殿下可能保證她的安全?”

  小郡王當即拿紙筆畫押:“我保證。”

  民國時代,已廢除人身依附制度,仆役不可當作遺產繼承。但鄂爾多斯郡王有權有勢,因為反對外蒙古獨立,是當今大總統眼中的紅人。何況剛才法官的判決,已讓被害人身敗名裂,也就做個順水人情,準予請求。

  地方法院門口,停著一支龐大的駱駝隊。小郡王扶著阿幽騎上駱駝同時,秦北洋沖上來說:“阿幽!我是哥哥啊!”

  女孩猛回頭,第一下沒認出秦北洋,畢竟他已長成相貌堂堂的少年郎,不再是那個九歲男孩。

  “你還記得地宮的晚上?我從老太監手里救了你。”

  “哥!”

  阿幽這才認出他,眼眶一紅,淚水撲簌而下。

  兩個蒙古武士攔住秦北洋,不讓他沖到阿幽的面前。

  “你是他哥哥?可有證據、戶籍為憑?”

  小郡王屏退帶刀侍從,獨自面對秦北洋。數百市民圍觀好戲,怕是要有人血濺五步了。

  兩人年紀與個頭差不多,秦北洋破破爛爛,一身土布棉襖,褲子上打著補丁。再看小郡王,貂裘加身,鮮衣怒馬,珠光寶氣,仿佛‘一日看盡長安花’。

  秦北洋卻不怯場,不卑不亢,雙手抱拳:“小郡王殿下,我是阿幽的義兄,當年是我從西陵救了她的性命,她才被送去瓜爾佳府邸的。”

  “原來你也認識我表舅?”

  “那是個貪贓枉法的王八蛋,死有余辜!”

  “哈哈哈!罵得好!我這表舅,丟人丟大發了!不過嘛,按照我們祖上規矩,這姑娘是我家的人,你若帶走,便等于扇了我耳光,也扇了我父親鄂爾多斯多羅郡王的耳光。”

  “那就請從我的尸體上走過吧。”

  秦北洋拉開拳腳架勢。在陵墓地宮中的四年里,父親教過他幾招防身功夫。為了制造與操控,他又學會了如何練氣。小小年紀,練就了一身鋼筋鐵骨,胸脯與胳膊上全是腱子肉,這些年打架從未輸過。

  “好!按照我們蒙古的規矩,誰先倒地算誰輸!我若是輸了,就讓你把這丫頭帶走。”

  “君子一言,駟馬難追。”

  秦北洋信心滿滿,他常在駱駝村跟蒙古孩子交手,論摔跤也不占下風。兩個少年都剝了衣服,赤裸著上半身。秦北洋血氣方剛,絲毫沒覺著寒冷,但也暴露了心口的暖血玉墜子和后脖頸上的兩塊鹿角形胎記。

  小郡王家里有的是和田玉和緬甸翠,卻也端詳這秦北洋胸前的稀世血玉,心道:這稀世血玉怎會掛在這么一個窮小子身上?

  12月,風沙如刀子般吹來。

  北京地方法院門口,兩個少年為了一個女孩兒決斗。

  多羅小郡王一愣神間,光著膀子的秦北洋主動出擊,餓虎撲食般沖向小郡王,卻被小郡王輕巧地躲開,同時使出一記掃堂腿,踢中了秦北洋小腿側面。

  “哥哥,小心!”

  駱駝旁的阿幽尖叫。秦北洋的下盤扎實,居然只單膝跪地。若是一般人,脛骨恐怕已經折了。兩人開始糾纏,一個用蒙古技,一個用外家拳,誰都占不得便宜。秦北洋的后背鮮血淋漓,小郡王臉上也掛了彩。最后,秦北洋被從側面絆倒。這一跤,摔得他鼻青臉腫,拳頭捶地,只得認輸。

  侍從們拔刀要砍秦北洋,卻被小郡王攔住:“想干嗎?丟不丟人?”

  小郡王渾身酸痛,穿好衣服,扶著阿幽上駱駝。他從沒遇到過這樣倔強的對手,擦擦臉上血跡:“喂,你叫什么名字?”

  “秦北洋。”

  “好名字,我記住你了,秦北洋。”小郡王騎在駱駝上說,“我叫孛兒只斤·帖木兒!”

  少年爬起來,搖搖晃晃,挺身站直:“好好待阿幽!”

  “你放心吧,來日必能再會!”

  阿幽回頭看著秦北洋,淚水漣漣,揮手作別,不知何年何月才能重逢。她張口唱出一首兒歌,凄涼婉轉地回旋在冬天的京城——

  青龍頭,白龍尾,

  小兒求雨天歡喜。

  麥子麥子焦黃,

  起動起動龍王。

  大下小下,

  初一下到十八。

摩訶薩  鄂爾多斯多羅小郡王,孛兒只斤·帖木兒的駱駝隊,從北京地方法院出來,并未急著趕回草原,而是前往北洋政府參政院,參加中國歷史上的的一次重要會議。

  西歷1915年12月11日。小郡王作為蒙古貴族代表,參加解決國體總開票。所謂“解決國體”,就是把中華民國的總統共和制,改為中華帝國的君主立憲制。

  小郡王早知道所謂“開票”不過是演戲,竟在唱票現場打起瞌睡。各省國民代表1993人,全票通過君主立憲:“恭戴今大總統袁世凱為中華帝國皇帝,并以國家最上完全主權奉之于皇帝,承天建極,傳之萬世。”

  袁世凱卻表示推辭。參政院繼續開會,稱頌他有經武、匡國、開化、靖難、定亂、交鄰六大“功烈”。大總統答復:“天下興亡,匹夫有責,予之愛國,詎在人后?”于是,“世界第二之華盛頓,中國第一之華盛頓”,為了救國救民,只好自己當皇帝了。

  洪憲元年,西歷1916年1月1日,京西駱駝村。那時人們還不習慣過西歷元旦,外頭又是一長列的駱駝隊,全是口外的蒙古王公給中華帝國皇帝進貢的賀禮。

  傍晚,秦北洋跟父親從房山云居寺干活回來。駱駝村口停著一輛馬車,裝著一副巨大的朱紅棺木,散發著濃烈的豬血與大漆味。有個披麻戴孝的中年男人,正在等待秦氏父子。

  此人自稱家住地安門外大宅,父親做過前清從一品尚書,七日前急病過世,生前未來得及營造墓穴,遺囑要在香山碧云寺附近選千年吉壤。

  秦海關說明天一早,他就上香山去尋一方龍穴。但喪家面有難色,說能否今晚就點穴開工,雞叫天明前務必下葬入土。

  老秦驚詫問這是為何?

  對方推三阻四后才吐露實情:“先父在戊戌年判過譚嗣同,也曾親臨菜市口刑場監斬,自那以后便中了邪風,要么倒地不起,要么胡言亂語,說的都是維新變法之類的鬼話。我們請茅山道士看過,結論是被仇家冤魂纏上了。思來想去,這所謂仇家,必是被先父監斬的戊戌六君子。這病折騰了先父十多年,七天前吐血而亡。本以為他徹底解脫了,但沒想到入殮在棺材里的大體,居然發生了尸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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