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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成都》!

  主持人趕緊問道:“那歌名叫什么呢?”

  “成都!”李志凡說。

  主持人早已手握歌單,立即笑道:“那就請志凡為大家帶來這首《成都》!”

  看到李志凡從臺側拿了把吉他,臺下記者開始咔咔的拍了起來。

  觀眾席最右側還有二十位邀請來的粉絲在場,即使在開始前被嚴格通知過會場的秩序,但此刻她們依然忍不住驚叫出聲。

  站在話筒前,李志凡向他們揮了揮手,一來打招呼,二來示意大家安靜,然后開始彈了起來。

  吉他聲悠揚清脆,簡單的分解和弦之后,出聲唱到:

  “讓我掉下眼淚的,不止昨夜的酒!”

  “讓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溫柔!”

  “雨路還要走多久,你攥著我的手!”

  “讓我感到為難的,是掙扎的自由!”

  曲調有些90年代內地華語音樂萌芽時期的味道,歌詞一開始就唱出了一絲離別的味道,面對歲月悠悠,曾說好攜手白頭,一轉眼卻成為最后的記憶。

  當年陪你一起前行的人,在不知不覺中就漸漸的走散了,黑名單里的人,可能曾有過幾十萬句的暢談,但身邊的人總是不斷更替,一段關系說斷就斷,甚至斷得悄聲無息,一回頭才發現有些措手不及。

  “分別總是在九月,回憶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綠的垂柳,親吻著我額頭!”

  “在那座陰雨的小城里,我從未忘記你!”

  “成都,帶不走的,只有你…”

  “和我在成都的街頭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燈都熄滅了也不停留!”

  “你會挽著我的衣袖,我會把手揣進褲兜!”

  “走到玉林路的盡頭,坐在小酒館的門口!”

  今天只是發布會的舞臺,下面的記者也好,圈內人也好,都是帶著審視的目光在看李志凡今天的表演。

  和以往站在比賽舞臺上不同,今天認真聽李志凡唱歌的,可能一開始只有那二十位歌迷。

  但隨著歌曲的推進,全場所有人都帶進了歌曲中。

  這是歌的魅力,也是民謠的魅力。

  在華夏,民謠可能是最能快速引起共鳴,但又很不被主流歌曲容納的音樂風格。

  在音樂性上,民謠和搖滾一樣,被貼上了異類、窮、苦逼、悶騷、耍流氓等標簽,但在共鳴上,曲風也安逸舒適,只要歌詞稍微像雞湯一些,就能打動人,這一點比搖滾要有占優勢。

  有些民謠的火,是流行歌手用流行唱法演唱導致的,有些民謠能火,是本身質量上乘,旋律性吸引人。

  前者輕易就讓一首民謠,甚至一個民謠音樂人爛大街,后者則能成就一個音樂人,甚至靠這個吃一輩子的情懷都沒問題。

  李志凡不是刻意玩什么情懷,只是想為民謠音樂人發聲。

  之前唱過的《后青春期的詩》也屬于民謠歌曲,但他的判斷出了偏差,這歌根本沒火,還不如《倔強》那流行搖滾。

  這次的《成都》是他再次向民謠發起挑戰之作,雖然嘴上沒說,但心里很希望這首歌能夠火一把。

  網上。

  發布會在幾家tvlive平臺聯合直播。

  網友們的彈幕,從發布會一開始就遮蓋了全場。

  到了這首《成都》,彈幕已經厚到看不出這是什么直播內容了。

  “成都人前來報到”這句,是刷的最多的。

  此外,還有不少雞湯段子手出沒:

  “喜歡成都的陰晴不定的天氣和小雨綿綿,喜歡成都喜歡隨處可見的火鍋店和小吃!”

  “因為一首歌懷念一座城。曾經的天府廣場武侯祠錦里杜甫草堂青羊宮春熙路寬窄巷子昭覺寺文殊院都成了回憶。”

  “歌曲樸實無華,能引起共鳴,能找到生活的體會和領悟。能引起共鳴,第一次聽這首歌,就深深愛上了這種溫婉的旋律,沒有華麗的詞藻,只有淡淡的心酸和無奈。”

  “不在成都,卻置身成都。”

  “知道自己癡情起來不是人,但我總是不會表達,什么都藏著掖著,越是喜歡的人面前就越講不出話來。”

  當然,也有不少搞笑的段子手:

  “第一次去成都的時候我還是個處男,現在我已經是兩個孩子的媽媽了。”

  “一張專輯都沒發就紅遍大江南北,那些拼了命想要紅的都快氣死了。”

  “可以做朋友么——這是故事的開始,還可以做朋友么——這是故事的結尾。”

  發布會現場。

  吉他還在彈著,但李志凡不唱了。

  音響里傳出的是一個稚嫩的童聲:

  “和我在成都的街頭走一走,喔哦!”

  “直到所有的燈都熄滅了也不停留!”

  聽到這童聲,只感覺又可愛又不知為何想哭。

  這牙牙學語的演唱,仿佛讓人回到了最淳樸最單純的時候。

  也回到了故事的最開始。

  如果李志凡知道大家這么猜測,那估計會苦笑一聲,真是想多了。

  不過他也覺得原曲這一段非常不錯,可能有的人不喜歡,甚至覺得煩。

  但李志凡卻覺得,正是這童聲讓“成都”二字變得柔軟起來,像是一段記憶中的過往,抓不住也回不來,卻有別樣的溫情。

  歌唱完了。

  主持人走了上來:“哇!好好聽的一首歌!”

  “謝謝!”李志凡輕聲說道。

  “志凡,你可是京城人,怎么會唱一首成都呢?”

  主持人好奇的問道,“難道跟你的戀情有關?”

  “不是!”

  李志凡搖搖頭,面對這些問題,他早有準備,轉而向主持人問道:“你看過于秋林先生的《再見成都》嗎?”

  “沒有!”主持人老老實實的搖搖頭,“難道這首歌跟這本書有關?”

  “對!”李志凡信口雌黃,“這本書的主人公青春年少,讓我代入很深,也很受感觸,于是就寫了這首歌!”

  “哦!我還以為是你自己的故事!”主持人笑著眨了眨眼睛,“沒想到是因為一本書,看來多讀書還是有好處的,那么第二首你準備帶給我們一首什么歌?”

  既然是新專輯發布會,唱歌肯定是必須的,而且新專輯里的歌至少要唱七首以上,為了表示誠意,今天他準備唱的都是沒有正式發表過的歌。

  于是說道:“第二首是流行歌曲…”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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