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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菩薩轉世

第51章菩薩轉世  第51章菩薩轉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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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孫祖德、包拯和新任沙州通判兼監社使蔡挺立于檐下,看著趙滋帶著一班兵士,族擁著都僧錄契嵩,吹吹打打,出了州衙。

  按說,這個西平王雖然只是郡王,一樣也要有中使,有宣詔使臣上門。只是因為這個王主要注重于佛教方面,便由契嵩代替了中使,與都巡檢使趙滋一起去宣詔。

  孫祖德臉面不好看,他覺得徐平這一次有些過于胡鬧了。西平王是正規郡王,一切待遇、禮儀皆比照郡王。但又說是這一帶的佛主,標志就是在郡王公服之外,格外披上一塊紅緞,來自御賜。其余既無袈裟,也無僧帽,還沒有紫衣法號。

  徐平的原話是,官法即規矩。朝廷這樣定了,從此以后這一帶的佛事便如此處理。西平王享受著世俗郡王的待遇,作為佛主,代表佛祖菩薩在這里的象征。不需要懂經,不需要念佛,只需要言行謹慎即可。真正解經、傳法的,由沙州僧錄司負責。

  宋朝的佛教管理機構,國家級的稱僧統、僧錄,州郡稱僧正,縣級稱僧首。在沙州設置僧錄司,表示這里是國家一級,規格極高。現今天下,只有在東京開封府和西京河南府設有僧錄司,這里是第三家。沙州僧錄司在規格上要高于西京河南府,略低于開封府,是以設僧官七員。都僧錄一人,僧錄、首座、副首座,左右街各一人,比西京多一都僧錄。

  契嵩是被緊急召入京城,親捧敕令,來這里做都僧錄,管理佛事的。封的西平王實際只是一個象征,真正掌管這一帶佛教大權的,是契嵩,和他管下的僧錄司。

  宋朝佛教在社會上層比唐朝時大大衰落了,但在民間又大大發展了,后世除了元和清尊崇的喇嘛教,其本維持了宋朝的格局。

  此時佛教已經深入到民間,不但是佛寺眾多,出家為僧者眾,而且對社會風俗影響極深。民間喪葬法事,基本使用佛教禮儀,哪怕是宗室親王和宰相也無法與民俗抗衡。這個年代社會火葬率高達三成,與徐平前世相差不大,可想而知影響有多深遠。

  在前世的時候,徐平經常聽別人說,自己也說,中國傳統文化如何如何。如喜歡紅紅火火,人要入土為安,社會比較散漫,講究宗族家庭,其實大多來自于明清兩朝。從周朝到宋朝,漫長的歷史時期,社會文化和風俗并不是那樣。中國文化一般比較開明,民間并不強調長幼尊卑,人和人容易團結,紀律性強,家庭宗族觀念并沒有那么濃厚,對土葬根本不執著。合股做生意,結社立契在民間非常普遍,注重契約精神,書契是社會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民間的自我管理,經濟活動,大多是用結社立契的形式進行。

  正是因為佛教深刻影響了社會文化和風俗,政權必須管理掌控,不允許脫離社會自我管理。立西平王,設沙州僧錄司,便就是徐平嘗試整理佛教管理制度和政策。

  一個僧錄司,一個監社使,用這兩個手段,盡快讓朝廷掌控社會的基層管理。

  民間管理方法大多是從政權那里學來的,就是一個從法到禮的過程。僧事的管理,僧人的學習升遷,會比照官僚制度。年深日久,習慣了,也就融合到一起了。

一時間沙州城里鑼鼓喧天,一群公吏批紅掛彩本章未完,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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